關於妖精的歷史
在現代英文中,「妖精學」(Fairyology)算是個比較冷僻的詞。《牛津英語辭典》(OED supplements 2vols)對這個詞的解釋是「與妖精有關的研究」。至於「Fairyologist」這個字,字典的解釋則是「愛好妖精的人」。雖然現在字典查得到這兩個字了,但它們仍然不是常用字彙,就連民俗學權威、妖精研究界的大師級人物凱薩琳.布麗格1(Katharine Mary Briggs)都不曾使用過。
那麼,該怎麼樣將研究「妖精」提升為一門新學問,好讓這個主題不再只侷限於民俗學研究的範疇呢?我個人認為,應該要有意識地使用「妖精學」這個詞,好將「妖精」這種超自然生物視為一種有研究意義的主題,並讓它成為值得有系統地研究的領域。
提到妖精,許多人會立刻聯想到「小飛俠彼得潘」(Peter Pan),這是因為在兒童文學中,有許許多多跟妖精有關、令人印象深刻的情節。天真無邪的童心與古代人將妖精故事代代相傳下來的淳樸心靈,想必有共通之處吧?所以兒童文學才會保存了那麼多活靈活現的妖精故事。不過,妖精可不是兒童的專利。若仔細追溯其根源,不難發現,其實妖精發源自民族共同的遺產——神話、傳說、民間故事,乃至於中古時代羅曼史、塞爾特(Celt)思想等。以英國為例,文學家往往將妖精安排進自己的作品(這塊保護區)中,並且加油添醋,好讓內容更加引人入勝。現代人對於妖精的刻板印象大多來自莎士比亞,但是在他之前,各方作家憑著自身想像及無意識所創造出來的妖精造型,可說是多采多姿、各有千秋。「妖精」是英國文學的重要元素,形成一種特色。而在英國人的氣質、各地的風土民情,以及各自保有的日常習慣中,「妖精」也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凡此種種,都可以說是「文化研究」的重要主題。
更進一步來看,人為創造或者透過藝術手法表現的妖精面貌,可以依主題不同進行分類,加以研究。倘若神話與民俗學當中的妖精可以歸類為「口傳形式」中的妖精,那麼文學作品中描寫的,就可說是「書寫形式」中的妖精了。維多利亞時代盛行的妖精繪畫以及後來興起的書籍插圖,有不少「畫作中的」妖精;至於芭蕾舞劇和歌劇、音樂等形式所表現的,就是「舞台上的」妖精了。
其他還有做成雕刻、瓷磚、人偶以及陶器模樣等「手工藝品中的妖精」。而即使到了機械和高科技充斥的現代,電影和電視仍不斷塑造出「未來的」妖精樣貌。透過電腦的虛擬實境技術,想必能賦予妖精新的風貌。上述以「妖精」為主題的文學和藝術研究,屬於主題學2(Thematology)研究的領域,是「妖精學」中相當重要的研究角度之一。
循著「妖精」這條線索深入探尋,不難發現其根源圍繞著人類學、民俗學、深層心理學,以及各種形式之藝術的想像力源頭等,這些學科相當多樣且彼此指涉,頗難釐清。「妖精」是存在於大自然中的精靈,日本自古以來的自然觀同樣具有泛靈論3(Animism)和泛神論4(Pantheism)的性質,因此,認識妖精,也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檢視自己國家傳統的自然觀念。而像柯南.道爾(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這樣愛好神智學5(theosophy)和神祕主義的人,乃至於近代的新時代運動6(New Age Movement)以及自然保育等問題,也都跟「妖精」密不可分。由此可見,妖精雖是想像力的產物,但卻在廣泛的領域中扮演著「媒介」的角色而流傳至今。
我以自己過往所寫的跟「妖精」有關的著作為基礎,將其中的重點加以整理,完成了這本進入「妖精學」領域的入門書,期望能從「妖精學」的觀點出發,概觀妖精的全貌。為了將各位讀者引領進門,我盡可能用淺顯易懂的文字將這個領域的知識做通盤的介紹。除了第一次接觸「妖精學」的讀者,若那些想更進一步掌握妖精全貌的人也能拿起這本書看看,實屬萬幸。
遠眺著窗外聖馬可山丘(St. Michael’s Mount)的城堡
井村君江
1凱薩琳.布麗格(Katharine Mary Briggs, 1898-1980):英國民俗學權威,代表作為《英國民間故事辭典》(Dictionary of British Folk-Tales)。
2主題學(Thematology):比較文學研究領域中新興的一股研究趨勢,是從十九世紀德國民俗學者對神話和民間傳說的研究發展而來的,他們主要研究同一個主題在不同神話和民間傳說中的演變。
3泛靈論(Animism):這個字源於英國人類學家泰勒爵士(Sir Edward Burnett Tylor)一八七一年的著作《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泰勒將「泛靈信仰」定義為「一種相信有靈魂存在的信仰」,咸認此種信仰乃是源於原始人類為了解釋死亡、夢幻等自然現象。泛靈論又稱「萬物有靈論」。
4泛神論(Pantheism):承認並肯定上帝的存在,但是將上帝同自然與人等同起來,主張「神即自然」,從而否定了上帝是人格實體。
5神智學(theosophy):研究奧祕現象的一種宗教哲學,源於古代,對十九、二十世紀的宗教思想有啟發作用。
6新時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一九七○年代和一九八○年代透過祕傳的形而上學宗教社團傳播的運動,涵蓋領域非常廣泛,包括:哲學、科學、心理學、音樂、繪畫藝術、超能力、通靈、水晶研究、外星人、古文明等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