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格調與風格兼具的媒體人,活生生的傳奇
前幾天,我看了一段《賴瑞.金現場》(Larry King Live)。這次是兩位老先生之間的對談:賴瑞.金訪問《花花公子》雜誌的創始者海夫納。對我來講,這個對談尤其有趣,因為他們都是美國文化裡的先行者。在黑人當上美國總統的今天,你再回頭看他們曾經走過的路,才會更理解為什麼一個社會需要進步力量,需要創新者,需要對「包容」這件事情有更大的堅持。賴瑞.金與海夫納,他們是一掛的,美國社會正是因為受他們兩人的影響都很大,所以此時聽他們娓娓道來一些兩人經歷過的人權議題,更是感觸良多。
對台灣人來講,穿吊帶的賴瑞.金是電視史上最有名的訪談節目主持人,其實他的主持人身分要遠溯至一九五七年,那一年的五月一日,賴瑞.金在邁阿密的WAHR電臺開始對著麥克風做節目,從此滔滔不絕地訪問超過五萬人,其中有名流顯貴,也有販夫走卒。賴瑞.金用他獨特的訪問方式跟來賓互動,不但造就他獨一無二的風格,許多人更將他當成美國的象徵。電影明星保羅.紐曼就曾經說過,他如果飛到國外,住進旅館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電視看賴瑞.金的節目,因為這樣才覺得他跟美國還是緊密連結著。
賴瑞.金的訪問讓觀眾上癮,很多人一定以為是他功課做得好,可是看了這本書才知道,他是一個訪談前不做功課的人,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他「笨」。這是一個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事實,但經他解釋後,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以一個「受教者」的身分進行訪問,才是讓節目好看的最重要原因。他總是能問出「笨主持人」能想出來的最愚蠢問題,讓受訪者迫不及待想將最棒的答案告訴眼前這位無知的發問人,而正是這種方式,聽眾跟觀眾才能跟賴瑞.金一樣,從問答中增長見聞。賴瑞.金的放空,讓源源不絕的舊聞新知、軼事傳說充斥於訪談之間,再加上他不時冒出來的幽默撩撥或無厘頭插話,將訪問的節奏控制得收發自如,觀眾的遙控器也就這麼凍住了。
如果說方法是賴瑞.金的獨門,那麼內容更是舉世無雙,因為全世界大概只有他,能夠一通電話就把受邀者敲定,管你是俄國的普亭,還是南非的曼德拉;歷任美國總統,更是從尼克森以降——不僅他們自己,也包括他們的夫人——全都上過賴瑞.金的節目。這種號召力,真的想不出有哪個主持人敢自居為其競爭者。
飛黃騰達如賴瑞.金,當然也有落魄低潮時。這本書好看之處,就在於他完全不避諱這些情節,包括他惹過的麻煩,並坦承自己不善理財的個性,以及結八次婚的曲折故事,讓我們看到一個真性情的主人翁,以及這位充滿赤子之心的七十五歲老頑童充滿驚奇的人生。
不只人生如此,賴瑞.金不按牌理出牌的主持風格、他的即興能力,也常讓他的聽眾和觀眾被電到。書裡最讓我感動的例子,是他有回在深夜節目裡訪問歌星丹尼.凱,一位女士扣應進來,說她戰死在韓國的兒子心目中的偶像就是丹尼.凱,結果他讓丹尼.凱在節目裡清唱那位海軍戰士生前最喜歡的一首歌。「像這樣珍貴的時刻可遇而不可求,發生之後會長存心中。」賴瑞.金如是回憶。
做為美國重要的媒體人,賴瑞.金時時刻刻不忘他的角色對聽眾與觀眾會有的影響,因此他在主持節目時對各個議題、環節的拿捏,不但力求平衡,也刺激議題正反兩方換個角度思考,這種作法讓他的黨派色彩降至最低。書裡他就特別提到,邁阿密曾經針對他做過一個民調,受訪者被問到賴瑞.金是支持共和黨還是民主黨,結果民調出來,比率不相上下。
沒有政黨色彩,可是從書裡充斥的例子,我們其實非常清楚賴瑞.金在許多議題上的立場。他尤其反對各種形式、各種身分的歧視,並且毫不猶豫將他的意見在節目裡表達出來。對於黑白平權、同性戀平權、墮胎議題這些在不同階段都造成美國社會極大分裂的題目,他總是有技巧地、必要時委婉地直擊沒有公義觀念的受訪者,利用自己節目的影響力,捍衛被污名的人與事,為弱勢爭取公道。像他這種談話性節目主持人竟能做到這一步,這是最讓我們動容的地方。
事業上賴瑞.金樹立了一個接一個的典範,但這本傳記之所以引人入勝,並不僅於他所敘述的五十年麥克風生涯。本書從一開始,就把這個鬼點子一堆的布魯克林猶太小孩讓寡母和師長頭疼的事蹟,用最令人噴飯的筆調道了出來;然後,當他帶點愧疚地將宛如愛情流浪漢般多次進出婚姻與男女關係的荒謬經驗一件件數出來時,還真是令人哭笑不得;當然他也不斷提到那些摯友,他們總是在他麻煩一堆的時候出手搭救;最後,也是最感人的人生回顧,則是他六十多歲時在第八次婚姻裡老年得子,一家四代複雜但溫馨的家庭生活,讓賴瑞.金從一個當年沒盡到父職的爸爸,搖身一變成為最有愛心的父親。讀到這裡,你會暗中替他禱告,希望他能活到參加兒子的大學畢業典禮。
賴瑞.金是個值得學習、研究的人。他的人生如此精彩,本書最後一章有個故事講得最好:
雪倫的父親是業餘棒球手,戰績不錯,後來進陸戰隊去了,退役後父親叫他去郵局上班。有一次,我帶他去看金鶯隊的比賽。我們在打擊練習時間進場,站在打擊籠後面看球員練習。這種練打的場面稀鬆平常,每場比賽前都看得見,但我一轉頭看岳父,發現他淚流滿面。
我說,「怎麼了?」
他說,「當年我應該放手一試才對。」
我永遠忘不了那幅情景。儘管我做過一些令自己後悔莫及的事,但有一句話永遠不會從我的口中說出:但願我當初敢冒險去闖一闖。
靜心下來看這本書,從中你能夠悟到用來激勵自己的,絕對不只上面這個教訓而已。
《給我報報》總編輯馮光遠
作者序
追憶:幽默是我唯一不曾或忘的
記性是個奇怪的東西。你能記得五十年前某天下午的事,卻不記得昨天午餐的地點在哪裡。
問題是,人活得越久,要記住的東西就越多。因此,三十歲的人記性比七十五歲的人來得好,並非沒道理。刻印在我腦海的往事多達七十五年。新加入的一天是昨日,明天即將成為另一頁。
有時候,相片能助人回憶。也有些時候,相片本身會喧賓奪主。記得我和約翰.甘迺迪二世聊到,他三歲時參加父親葬禮時舉手敬禮的那張相片有多麼深印人心。他自己對那一刻沒有印象,但知道那張照片的存在。那張相片,他一輩子看過無數次。相片本身變成他的回憶。
文字敘述能像照片一樣存留往事。但是,文字也會修飾往事。每次敘述同一件往事,人難免會稍微加油添醋。不加油添醋是不可能的。你可能忘記某人說過的某一句話,會另想一句比較好笑的話來替代。聽你敘述的人笑了,於是你把修飾過的版本再講給別人聽。時日一久,你再也不記得那句話的原始內容。
因此,本書接下來陳述的往事或許無法百分之百寫實,很多內容添加了幽默來保鮮,但本質是如假包換的。
有些時候,我硬是想不起某件事,會越想越氣。有個老笑話是,「我剛讀過一本很棒的書,書名是《超人記性十大要訣》,作者是,呃……」但我從不會忘記笑話和趣事。幽默是我唯一不曾或忘的東西,到現在都能記得從小時候起有過的所有歡笑時刻。我有預感,等我老到記不住其他東西時,一定還記得好笑的事。
如果讀者只在CNN看過我,下面這句話可能會讓你意外:假如當初我沒有踏進傳播界,我可能會走上諧星的路。讓人呵呵笑至今仍是最令我開心的一件事。
回憶是我們僅有的一切。失去了它們,我們一無所有。而經幽默潤飾過的回憶,最是讓人回味無窮。
除了趣事之外,本書也包含其他人的回憶,包括家人、朋友,以及認識我最深的人。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我,將能彌補我個人追憶的盲點,以免讀者見樹不見林。我會等本書出版後再來讀他們的觀點,絕不在出書之前加以刪改或干預。
因此,有意思的是,等我展讀本書時,讀到自己的往事可能會和讀者同樣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