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棒是絕對必要的工具嗎?
指揮該不該用指揮棒呢?這完全看個人。指揮棒的功能是延伸手臂,清楚地點出節拍,讓指揮把節奏打在棒尖上。它的律動必須像揮竿的漁夫一樣,否則節奏就會含糊在手腕上,樂團就會只看手腕。它也替我們省去了很多手臂肌肉的緊繃,因為它能用各種方式去握,讓指揮能用整個肩膀和手臂、或微微地轉動手腕來指揮樂團。一支經過平衡的指揮棒,能飄浮在食指上,被大拇指控制,幾乎完全不造成任何壓力。隨著指揮年紀漸長,這些選擇都會變得相當吸引人。
作曲家尚.巴蒂斯特.盧利(Jean- Baptiste Lully, 1632-1687)是公認第一位開始使用指揮棒的雛形的指揮:用一根長長的棍子,敲打在地面上。這個方法沒被流傳下來,因為(1)它太吵了,(2)盧利不小心戳到了自己的腳,造成組織壞死。二十世紀時,有個人在無指揮棒上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史托科夫斯基。那不僅是他聲名大噪的原因,也讓他相當神秘。人們認為他的決定和生理情況有關:他在事業早期,曾抱怨過拿著指揮棒很不舒服。最後,他長長的手指很實際地創造出替代的樣貌與聲音。手具備了強大表現性的優勢,但也有長度有限的缺點。因此,在樂隊池中用手指揮是很危險的一件事,1961 年史托科夫斯基就在大都會歌劇院演出《杜蘭朵》(Turandot)時深刻體驗到了,因為舞台和樂隊池的拍子時不時都會跑掉。
皮耶.布萊茲也不用指揮棒指揮,但方法完全不同。他用手的側邊,就像黑帶級的武術一樣,準確地敲出整首音樂。很清楚,但極度受限—非常適合用在複雜的音樂,例如能表現出創意的不完全小節或速度,但較不適合用在歐洲相對更「簡單的」前衛音樂中流動更迭的旋律線條。相反地,史托科夫斯基則是指尖、手腕、手臂的芭蕾舞大師。他創造了神秘的魔法,也證明了他不需要使用魔杖,就能把音樂從管弦樂團中拉出來,驅使他們向前、往後,延續時間、略去小節線,並迷倒眾生。就像我知道的所有偉大的指揮家一樣,他極為獨特。
沒有棍子的限制,你能在空中創造出3D的各種形狀。某些種類的音樂似乎很適合用這樣的方法來形塑,尤其是沒有重複節拍的音樂。另一方面,它的確需要使用到更多的肌肉,在帶領大型音樂時也有其限制,尤其是大聲的音樂。這就是為什麼我有時使用指揮棒,有時不用。
小澤征爾(Seiji Ozawa)則首次帶給了我們另一種可能。當所有指揮都活在上下左右的世界裡時,他的手臂動作卻朝向樂團靠近、遠離。這種打拍子的模式當然可能非常微小、多變,但小澤征爾能控制手臂肌肉,左手握拳,用左手臂以令人驚訝的力道指出漸強和漸弱,同時右手和左邊的身體維持完全分離的狀態。無數小時的練習,成就了他在指揮技巧上這項極為傑出的拓展。
在某些場合,指揮不會點出節拍。當音樂已經被管弦樂團熟知(例如貝多芬的交響曲),甚至不需要下強拍,就能描繪出聲音的形狀。當交響樂只有一種節奏時(請想像拉威爾(Ravel)的《波麗露》(Bolero)),指揮若只是以同一種模式打著相同的拍子,可能就會變成一個冗員。樂團很快就不會再看指揮了。相反地,當樂團各聲部拍子跑掉時,最有力量的工具就是停止打拍子,同時暗示大家──也許是用一個理解的眼神或點一下頭──音樂還是要繼續演奏!樂團便會立即張開耳朵仔細聆聽,自動把拍子拉回來。《紐約時報》音樂評論家詹姆斯.歐斯特里奇(James R. Oestreich)明確地指出「指揮台悖論(podium paradox)」的存在,也就是「超越合理範圍的控制,通常反而會導致失去控制」,因為樂團開始只專注在指揮的節拍上,而非整體樂團演奏出的樂音。
作曲家並不一定是自己作品的最佳指揮
有時候,那些並非真正指揮家的作曲家,對指揮自己創作的複雜節拍會出現障礙。史特拉汶斯基就覺得自己《春之祭》(Rite of Spring)結尾前的《少女的獻祭舞》(Danse sacrale)很困難,因而重新改寫了一部分,讓自己能順利地打出正確的節拍。他曾說,當他於1913年譜下曲子時,他很清楚聽起來會是怎麼樣的,但不是很確定應該如何把它記錄下來。
1943年,他針對這段困難得極為出名的芭蕾樂曲,另外寫了一版不同的記譜法。幾年後,他還是將它刪除了,最終回歸到1913年最原始的版本。然而,當長年協助史特拉汶斯基準備演出的助理羅伯.克拉夫特(Robert Craft)在1980年代指揮美國管弦樂團演出這首曲子時,同樣地也改寫了《春之祭》,以簡化強拍的記譜方式。由於音樂是記載在線譜上的,我們可以使用不同方式記錄,最終的聲音聽起來仍然還是一樣的。例如在紙上向前或向後挪動小節線,唯一改變的元素只有指揮在哪裡給出強拍。樂團只要跟隨指揮的拍子、演奏出對應的聲線就行了。
這可能有點難以理解,但指揮最重要的就是和樂手打出同樣的節拍,只有這樣,所有人才能以正確的相互關係一同演奏。畢竟小節線是隱形的,它被劃下的初衷,是為了讓音樂演奏進行得更順利,而非讓它更加困難。史特拉汶斯基以一個作曲家的角度,在 1913年嘗試挑戰了這個概念,卻讓同時身為指揮的自己遭遇許多困難,從他1929年第一次《春之祭》錄音(部份有些混亂)開始,一直到1960年最後一次(技術上稍有進步、但仍有些間斷)。
當指揮讀完、消化完樂譜內容,接下來的步驟就有些神秘了。每一位指揮開始他獨自的旅程,尋找作品為何開始、為何以這樣的方式走向終章,沒有任何人的旅程是相同的。那是一個非常私人的過程,我想沒有哪一位指揮家能完整地解釋清楚,即使他很想與人分享。很多人會這麼說:「我讓音樂為它自己說話。」的確,但考慮到每場表演都包含了幾千個選擇,這個「它自己」是極為龐大且複雜的。
我們來假設一下,所有西方音樂都有自己的故事,或至少有其創造過程中的敘事內涵。我們稱之為音樂的語言,是一種象徵性的語言,能反映出我們其他感官的感受。這個語言建構在詮釋快慢的震動上(我們聽見的不同音高),進入高低的視覺世界,以找到一種能被理解的方式。我們說「較低」的音符(例如低音樂器),但其實就科學的任何角度來看,它都沒有比較低。我們賦予了它低。我們聽見最慢的、同時的震動(和弦音)它便成了「根音」。這似乎是一種對宇宙物理定律的接受,大部分我們所聽見的音符,同時也包含了更細微的快速震動(稱為和聲),給了它音質。這就是為什麼你能分辨長笛演奏的C和小提琴演奏的C。不論原因是什麼,我們聽西方音樂的方式是:音符從低音樂器開始「向上」堆疊。
例如,人們用「下降的音樂」來形容貝多芬《雷奧諾拉》三號序曲(Leonore Overture no. 3)的開頭。頁面上的樂譜,顯示了音符從五線譜上逐階下降。貝多芬顯然在心中自有一番想像,那畫面就是逐漸下降到雷奧諾拉的先生被囚禁的監獄。觀眾此時應該還不知道故事的走向,畢竟序曲是在布幕未拉起時演奏的,但觀眾會被音樂帶著「向下」,一步一步,越來越向下,直到停在升F這個音。
樂理學家也許會如此分析解讀,序曲是C大調的(也會結束在C大調),而升F在音樂裡和C是相差最遠的。(每個八度有十二個半音階,升F和高音C和低音C都離了六階。)它也代表了三全音的音程,也就是早期西方音樂歷史中被教會稱為「惡魔音程」的聲音。所以即使我們才在十四分鐘長的序曲的第五小節,就已經有了好多停在升F上的音。
假設身為指揮的你清楚知曉以上全部,而這些東西對你來說也是重要的。然後呢?你也許會想請樂團以一種從明亮轉換到黑暗的色階,去演奏每個開場降音。弦樂手和木管會用減少樂器高音和聲數量的方式去達成。你可能也會要求弦樂在降低的過程中,逐漸越少震音,讓所有人降落在升F上時,都是死寂聲(我們認為震音是鮮活的聲音,當弦樂演奏沒有了這微微的顫動,便被詮釋為毫無生氣。)如果你想讓樂團停在升F上,不再繼續演奏不知何時才會結束的音樂, 你可能會在這裡加個漸緩(ritardando),並在 G音(最後一個弱拍) 加上漸弱(diminuendo),就在降落之前,暗示即將來臨的靜止。
我會這麼做,是因為我相信這是貝多芬的原意,也是他選擇這樣寫譜的原因。對我來說,這不僅是音符逐階下降一會兒、接著停下來這麼簡單。它是關於某個東西的音樂,而這個東西在一齣描述自由和政治囚犯的歌劇裡,是非常重要的。貝多芬在大約三十六秒的時間裡,使用了一系列的隱喻:下降、漸弱、並且在傳統和聲定義參數當中使用了一連串精確的音符,去形容從明亮到黑暗的這一個過程。
我剛剛所解釋的,是指揮在嘗試解開根本奧秘:「這首音樂存在的原因是什麼?」當中,可能經歷的一小部分感受。在這個例子中,我相信我解開了這個問題,至少我是這麼相信,並且,我想用這樣的方式告訴你貝多芬的故事。顯然地,我們有很多決定要做。總的來說,我們很希望能闡明所有作品,而這代表了要釐清它的結構,並且無可避免地必須清楚它的意圖。
樂評到底憑什麼去論斷一場曇花一現的演出的好壞?
樂評,能嚴重打擊我們的信心。我們瞭解這點,因為某些作曲家在收到嚴厲的評論後,會停止創作。就像山謬.巴伯(Samuel Barber)在1966年因為《埃及豔后》受到各界強力抨擊之後、就像柯爾.波特(Cole Porter)在1958年寫下電視版本的《阿拉丁》(Aladdin)之後、就像伯恩斯坦1983年的《寧靜之所》之後。作曲家相對是比較脆弱的,自信心的缺乏就像病毒一樣永遠潛伏在他們體內。就像提爾森.湯瑪斯曾說的一樣:「沒有人比你更知道自己有多糟。」
就在我1976年大都會劇院首演之前,大都會交響樂團正在醞釀罷工。也就是說,我排演了歌劇、也指揮公開預演,但卻不知道能否指揮真正的演出。在公開預演後,有人向我回報,紐約最大的古典樂電台WQXR有參加這場預演,並且公開在節目中宣布,他不知道指揮是誰,但確定「有個巨星誕生了。」
大都會解決了它們的勞資糾紛,兩天後我完成了首演。我的家人也在觀眾席內,我感到極為自豪,身為四個移民的孫子,其中一位還是飯店樂團指揮兼小提琴老師,我終於站上了大都會的指揮台。
第一篇評論出現在隔天下午的《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我沒有讀,而是打給主管問他評論如何。「不好。」他說。那晚的雞尾酒派對上,我故作灑脫,被問到「昨晚如何?」時,我回答:「很棒,但聽說(之前的樂評)哈瑞特.強森(Harriett Johnson)不太喜歡。」大家這麼回答:「對呀。」「還有那頭條!」我微笑,接著我太太和我看向彼此,用唇語說道:「頭條!」
我的父母、他們的鄰居、和我的老師,從沒提過那對他們來說是什麼感覺,在我生命的那個時刻:歡呼的觀眾、優雅的葛蕾絲. 瓊斯(Gwyneth Jones)、和男高音傑斯. 湯瑪斯(Jess Thomas)、傑出的德國舞台指導申克(Otto Schenk)(他曾說:「我跟伯恩斯坦和貝姆(Karl Böhm)合作過《費德里奧》(Fidelio),但我一點也不想念他們!」)一同站在舞台上的這個時刻──被報導成一場災難。評論中甚至寫道,除了指揮之外,這真是場很棒的演出。(如果你已經讀了這麼遠,你會知道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其他的評論都很正面,至少有一份寫得非常周到。好幾年後我才鼓起勇氣閱讀那篇《紐約郵報》報導。頭條是什麼?答案是「貝多芬撐過了莫切里的摧殘。」
對我來說,要站上這個從1966年開幕起我就經常出入的劇院指揮台,同時心裡清楚觀眾席裡很多人都「知道」我不值得站在這裡,是相當巨大的心理負擔。那一季後面有十場演出,票全數售罄,每場的結尾觀眾都起立鼓掌。有時觀眾會提早從第二幕中間樂團演奏完《里奧諾雷》三號序曲(Leonore Overture no. 3)就開始起立鼓掌,甚至有些干擾演出。這一切理所當然地讓我重新感受到自己有能力勝任指揮。但當我脫下燕尾服、穿上自己的日常服裝,我心知肚明幾天後又要站在樂隊池裡,抱著這顆同樣翻攪不安的胃,全部再重頭開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