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開始,故事是這樣說的(摘錄)
「分享經濟」是一股新商業潮流,利用網路媒合顧客和服務提供者,從事現實世界中的交易行為,舉凡短期公寓租賃、車輛乘載、或家事服務。引領這波浪潮的是優步(Uber)和Airbnb,這兩家公司分別展現出令人瞠目的成長率,支持著他們企圖打破傳統運輸業和旅遊業的使命聲明。繼這兩家公司之後,成群企業競相投入分享經濟的世界中。
支持者們有時形容分享經濟是一種新的商業形式,有時又說它是一種社會運動。
在數位世界,這種純商業和理想事業的結合是常見的。矽谷給人的感覺是,世上最有錢的人都在那兒了,但矽谷本身總認為自己不光只是一身銅臭味而已,同時也是個建造美好未來的城市。網路藉由提供人們更精良的裝置和更多的資訊,以及透過從頭徹尾的社會重塑而使得世界更美好。纏擾人類數世紀的問題,今日我們擁有科技得以解決,汰除老舊制度和規範,並以計算數值替代之。
分享經濟的話題幾年前就開始了,但真正開始進入主流是在二○一三和二○一四年。分享經濟的希望前景吸引了許多人;這些當然也吸引到我。它始於非正式的交易行為──提供朋友一段乘載或出借電鑽,或是替鄰居做些差事──並利用網路的連結力量將這些行為數擴大,因此我們每個個體能更信賴彼此,減少依靠千篇一律、遙不可及的大型企業。每項交易行為是為了幫助某人賺點小錢,以及幫助某人省些時間:何樂而不為?透過參與分享經濟,而非做個消極的唯物主義消費者,協助打造我們的社會,幫助開創一個開放率真的新時代,於此所到之處,可見歡迎與救援之手。
分享經濟承諾協助弱勢個體對自身生活更有掌控權,透過成為「微型創業家」,人們可以有自導性,自由浸濡在這個有彈性的新型工作模式,在分享經濟的網頁上建立屬於自己的事業;可以成為Airbnb的民宿主人、Lyft公司的駕駛、Handy公司的雜務幫手、或是在「借貸俱樂部」(Lending Club)出資給人貸款的利他投資方。這個運動似乎威脅到那些勢力龐大的人,像是大型連鎖旅館、速食連鎖店、和銀行。此運動的願景是人人平等,建立在「對等交換」(peer-to-peer exchange)上,而非與有階級制企業的交易,並藉由網路力量將人們凝聚在一起而發生:分享經濟希望「讓美國人(以及世界各地的人)彼此互信。」
分享經濟同時可望成為主流商業的永續方案,協助更有效利用低使用度的資源--當我們可以分享時,為何每個人還需要放台電鑽在地下室層架上?我們能買得更少以減輕對地球的影響──或許利用優步移動而不必買車?我們可以選擇跳脫「擁有權」的途徑,擺脫大多數人自覺困陷其中的消費主義。我們可以不那麼物質享樂,關注「經驗」而非「擁有」,讓生活更有意義。
不過,以上只是希望。
不幸地,某種更黑暗的、全然不同的情形正在發生:分享經濟正在擴展成一個嚴峻的、解除管制的自由市場,進入我們生活中之前所保護的場域。
如今有權有勢的領導企業們彼此相互合作,為了賺錢和維護品牌,在他們所擁護的交易行為中愈發採取侵略的角色。隨著分享經濟的蓬勃,城市反而沒有依照適居性的優點被重塑。分享經濟沒有帶來嶄新的開放性和人際互動間的信任,而是帶來了新的監控型態,服務作業員必須生活在被告密的恐懼之中,當公司執行長和藹地談論到他們的社群使用者時,實際上更堅固了集權控制的優勢。分享經濟的市場競爭造成與以往有別、甚至更多名目的消費形式。
「額外一點小錢」這類用語,其結果就會跟四十年前女性工作時的用語一樣,當女人的工作不被視為可以要求基本生活薪資的「真」工作時,那麼就不需要比照男性的工作一般同等對待,或是付一樣多的薪水。
許多分享經濟的公司並非讓個體自由能掌管自身生活,而是為他們的投資者和主管階層賺進大把鈔票,為他們的軟體工程師和行銷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並藉由解除數十年來人們才抗爭贏得的保障和保險,也藉由提供更具風險和朝不保夕的低薪工作形式,給那些真正實際為分享經濟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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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經濟」這個名稱中有個矛盾之處,我們視分享是一種非商業性、個人與個人間的社會互動。
此交易言下之意是說不涉及金錢,或至少出於慷慨、想要給予或幫忙的動機。「經濟」指的是市場買賣──出於利己的金錢交易以換取物品或服務。對於「分享經濟」是否做為形容此波新商業浪潮的正確名稱,一直以來有許多爭論,也出現一堆其他名稱──「協同消費」(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共享經濟」(the mesh economy)、「點對點平台」(peer-to-peer platforms)、「零工經濟」(the gig economy)、「尊榮服務」(concierge service)、或是愈來愈多人用的「隨選經濟」(或稱「按需經濟」,on-demand economy)」。
隨著分享經濟的成長和改變,毋庸置疑地「分享」一詞被不合理的沿用,但是當我們談論此現象時,我們仍然需要一個名稱。雖然「分享經濟」一詞可能過幾年後不復存在,在二○一六年的現在我們使用的仍是這個名稱,因此本書我會續用此名,不過為了避免不斷重複使用「據稱」一詞,或惱人地時常出現驚悚的引述,因此在本書中,接下來我會使用粗體字的分享經濟。
當談論到分享經濟這類不固定又快速變動的議題時,我們不會對其定義著墨太深,但仍須設下一些界限好讓我們能有條理地討論下去。
從城市到信任的變調
我們在第二章會探查分享經濟的樣貌:調查這類公司有哪些種類、他們源自何處、從事什麼活動、以及如何獲取資金。此章顯示出分享經濟至少有兩項願景:第一個是針對小規模的個人交易行為,社群主義式、共同擁有共同經營利益共享的願景。第二個是打破成規、跨界全球、有野心的公司,擁有大筆鈔票可以投擲,可以去挑戰全世界民主制定下的律法,追求規模而收購競爭對手,以及(優步案例)探索新科技使得勞動力汰舊換新。如果第一個願景可以稱為「我的就是你的」,那麼我認為第二個就是「你的就是我的」。
談到分享經濟不可能不研究大家公認的這兩個領導企業:優步和Airbnb。對很多人來說,這兩家公司就是分享經濟,他們同時帶動大批仿效者拿著自己的心血向創投公司毛遂自薦,想成為「優步第二」或「Airbnb第二」。在舊金山地區,兩家公司分別成立的第一年之內,便都開始呈現跨級距的成長,並將他們的商業模式帶到全世界各個城市中。優步市值超過全球最大的租車公司,Airbnb市值則相當於全球最大的飯店連鎖集團,即便這些產業看起來平凡無奇(計程車業、公寓出租業),如今每一個創辦人可都是億萬富翁。
這兩家公司的科技時常以類似的措辭被形容:兩者都是依靠軟體平台、網站、和手機應用程式來處理一些程序,並對消費者和服務提供者進行媒合。軟體同時能處理付款動作,兩家公司也都提供聲譽系統,他們自稱該系統解決篩選的問題,因此陌生人之間也能互相信任。
不過,這兩家公司也有其相異之處。Airbnb是分享的典型代表:在其公開的公司宗旨和行銷內容中,積極推廣牧人式的「共享城市」,在這裡「在地私人家庭式的小商店再度繁榮……促進社會蓬勃,這兒沒有閒置的空間,空間與他人共享。」
「優步」則如同其名,對於像是經營與社區情感間柔性交流的事務一點興趣也沒有:它展現出成功人士的地位形象(「每個人的私家司機」),而該公司具爭議性的執行長卡蘭尼克 (Travis Kalanick)亦為人所知,是愛茵.蘭德(Ayn Rand,著名作家及哲學家,重要作品為《阿特拉斯聳聳肩》)及她作品中堅定個人主義意識形態的仰慕者。
這兩家公司在他們提供服務的許多城市中都引起爭議,與該城市的規範和法律相抵觸,但也都為了公司成長率而採取進攻手段,目的是向效率不彰和通常人力不足的市政機關們,呈現出一種既成事實的狀態。兩者皆認為他們的創新服務使得目前既存規定老舊過時,他們的科技技術能夠解決原本市政規範應該解決的問題,而且是用比較好又更輕鬆的方法。
第三章是關於Airbnb,本章說明該公司的真正業務內容與其營造出來的形象有何不同,以及該公司的成長如何使得營運城市的原有問題更加惡化,尤其是高人口密度的城市。
第四章則是關於優步:該公司對消費者導向社會的追求如何開創了一種任人擺佈的新型工作形式,以及關於該公司令人誤解的宣稱他們同時為旅者和高薪駕駛提供低價的乘載服務。
「跑腿打雜」和「清潔」這類乏味的工作,突然間變成創投公司投注資金的標的。這些在所謂「隨選」服務領域工作的人就是第五章的主軸,從早期先鋒TaskRabbit(「鄰里互助」),到那些早就對社會放棄任何想法,而現在在載客服務中經營賺錢生意的新成員。其餘分享經濟服務的案例則會不時穿插在這個章節中。
「信任」也一直是社群參與的限制之一。我們慷慨寬大的本性很願意讓想搭便車的旅人上車,但又擔心這麼做是不安全的──除非我們可以信任他們──因此現在人們四處遊歷的方式中,搭便車幾乎已經不復見。第六章則著眼於分享經濟中最主要的一項聲明之一:分享經濟運用網路,藉由讓人們在所謂的「聲譽系統」上相互給評價,解決陌生人彼此間的信任問題。亞馬遜和Netflix(網飛)用來提供購買建議的這些衍生性評價系統,在我們的數位經驗中變得很普遍,也因為其近乎魔法般引導我們找到想要物品的能力,使得此系統被大眾所接受。但是,這不是魔法,細看會發現,這個系統實際操做的過程中顯示出它們沒有達成自己所宣稱的目標,並且愈來愈多被用於建立相互監控的管理體制,甚至造成一股被評價成員間的恐懼感。
你仍可以是Airbnb上的民宿主人或房客;可以在優步上載人或被載;可以從Postmates上訂餐,或為它送餐。
但這本書對各公司以及廣大的分享經濟運動來說很重要,我的目的並非要讓你們覺得,對參與分享經濟的交易活動感到罪惡或懷有戒心。分享經濟的問題並不是每個尋找新奇假期或市區便捷乘載的個體參與者的責任,甚至消費主義下更大的問題也不是每個把汽車加滿油或買雙新鞋的人的責任。這些問題來自於企業本身,來自於金錢利益,利用企業推動廣泛撤銷管制規定的工作,以中飽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