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章面面觀
文章是記載世間事物、事理,以及描述作者意思、情感的東西。每一篇文章包含內容與形式兩方面:某篇文章記載著什麼事物、事理,或描述什麼意思、情感,其闡述的事物是什麼樣子,事理是否真確,意思是否正當,情感是否真摯,且那些事物、事理或意思、情感,與人們有著什麼樣的關聯,或對我們有什麼益處—諸如此類是內容上的探究;同樣是記載事物、事理或描述意思、情感,文章內容用何種方式表達,如何說起,如何接著說下去,什麼地方說得簡單,什麼地方說得繁複,到末段又該如何收場,以及怎麼用詞、造句、分段落、定題目、加標點—諸如此類是形式上的探究。
每讀一篇文章,都該作內容與形式兩方面的探究。文章的內容包括人世間的一切,它的來源是實際的生活經驗,而不僅僅存在於別人的文章裡;相反地,文章的形式卻是由語言、文字,這些基本要素所構成,除了日常用語以外,最便利的探究材料就是所讀的文章。
中學時期修習國文科的目的,說起來很多,可是最重要的目的只有兩個:閱讀的學習和寫作的學習。這兩種學習彼此關係密切,都非從形式的探究著手不可。
從古至今,文章不知有多少,可說是讀也讀不盡。取少數的文章來精讀,學得文章上的一切,這才是有效的方法。你讀一篇文章的時候,除了內容上的領悟以外,許多形式上的範例都應該留意—倘若對各個範例均能逐一留意到,就能習得文章學中多方面的知識。
一、這篇文章屬於哪一類?和哪一篇性質相似或互異?這類文章有什麼特性和共同形式?(文章的體制)
二、文章裡運用的詞彙,是否有你從未見過的,或者與你所知道的某詞大同小異
的?(語彙的搜集)
三、文章裡詞和詞,或者是句和句的結合方式,是否有特別的地方?你能否一一辨認,並且說出個所以然?(文法)
四、文章裡對某一個意思,是用什麼樣的說法?這種說法有什麼效力?和別種說法又有什麼不同?(修辭)
五、文章裡有什麼好的部分?好在哪一點?有什麼壞的部分?壞在哪一點?(欣賞與批評)
六、這篇文章和別人所寫的同類型文章,有什麼明顯不同?你讀完的感覺又是什
麼?(風格)
七、從開端到結尾有什麼脈絡可尋?有否前後相關聯的部分?哪一部分是主軸?哪些部分是補充說明?(章法布局)
還有許多其他範例可作參考,以上所舉的是最重要的幾個,每個都代表文章可以被探究的一個面相。必須從多方面確實留意,才會得到文章上的真實知識,益於閱讀和寫作。
五﹑文章的分類
文章究竟有多少種類,中外古今說法不一。最基本的分類法把文章分為兩種。一種是作者自己不說話的文章;一種是作者自己說話的文章。前者通常叫做記敘文;後者通常叫做論說文。
記敘文的目的,在把事物的形狀或變化寫出來傳給大家看,讓大家看了文章,猶如親身經驗到的一樣。作者用不著表示意見,只須站在旁觀的立場,把那事物的形狀或變化的所有情形,報告明白就好了。
論說文是作者對於事物的評論或對於事理的說明,目的在叫大家信服、理解。作者在報告事物的情形以外,還要附帶說明自己的意見。如果再分得細些,從這兩種裡把「記」和「敘」、「說」和「論」分開,就成四種:
一、記敘文—記事物的形狀、狀況。
二、敘述文—敘事物的變化經過。
三、說明文—說明事物和事理。
四、議論文—評論事物,發表主張。
這種分類都只是大概的說法,指明文章有這幾種性質而已。實際上一篇普通的文章往往含有兩種以上的性質,或者在記述之外兼有敘述、說明的成分,或者在敘述之外兼有記述、議論的成分,全篇純是一種性質的文章不能說沒有,可是很少見。例如我們聽了演說,提起筆來寫道:「演說臺上擺著一張小桌子,桌子上攤著雪白的布,左邊陳設個花瓶,滿插著草花。右邊是水壺和杯子。講演者×××先生年紀在五十左右,中等身材,眉毛濃濃的,看去似乎是一個飽經世故的人。」這是寫事物的形狀和狀況的,屬於記述文。接著說:「他先在黑板上寫了『中國青年的責任』幾個字,就開口演說,從世界大勢講到中國目前的危機,又講到別國困難時的青年界以及中國青年界的現狀,末了歸結到青年與國家的關係。……」這是敘事物的變動的,屬於敘述文。再接下去,
如果說:「這場演說很精彩,論到我國青年界的現狀這一段尤其痛切,我聽了非常感動。……」這是議論文。如果再說一點所以感動的理由,那就是說明文了。
每篇文章的性質雖然難得全體一致,但各部分究竟逃不出上面所講的四種或兩種的範圍。哪一種成分較多,就屬於哪一種。我們平常所謂記述文或敘述文,就是記敘成分較多的文章,所謂說明文或議論文,就是論說成分較多的文章。
七﹑書信的體例
應用文中最普通的是書信,別種應用文也許有人可以不寫,至於書信,幾乎任何人非寫不可。有人說:「現代的廚子,書信來往比古代的大臣要多。」在現代生活中,我們差不多每天要寫書信,書信的繁忙是現代生活的特徵之一。
書信的目的在接洽事務,寫書信給別人,情形和登門訪問面談要事一樣。因此,登門訪問時的談話態度,就可適用於書信。
書信的構造通常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叫做「前文」,內容是尋常的招呼和寒
暄;第二部分是事務,這是書信的最主要的部分;第三部分仍是寒暄和招呼,叫做「後文」。
這三部分的組織是很自然的。我們寫書信給別人,目的原為接洽事務,但是不能開端就突然提出事務,事務接洽完畢以後,也不能突然截止,不再講些別的話。這只要看訪問時的談話情形就可以明白。假如我們想向朋友借書,到他家裡去找他談話,見到的時候,絕不能突然說「把×書借給我」;如果是彼此好久不曾看見了,自然會說:
「××兄,久不見了,你好!」如果是昨天才見過的,就會說:「××兄,聽說你已入××大學了,功課忙嗎?」這些話就相當於前文。以後才談到借書的事情上去。那位朋友答應借書了,我們也不會拿了書就走。總得說幾句話。「今天來吵你,對不起」,「這本書我借去,過幾天親自來奉還」,「那麼我把書拿去了,再會」,這就是「後文」了。
前文與後文的繁簡,因對象的親疏而不同。從前的書信,往往有前文、後文,很鄭重累贅,看了一張八行信箋還不知信中的要事是什麼的;近來卻流行簡單的了。但無論如何簡單,一封書信中,三部分的組織是仍舊存在的。
八﹑書信與禮儀
凡是文章,都假想有讀者的,寫作的態度和方法因讀者的不同而變換。說話也是這樣,同是一場演說,對中學生講和對社會大眾講,內容盡可能不變,可是用詞的深淺,引例的難易以及口吻、神情等等都該不一樣才對。
書信的讀者是限定的特殊的個人,作者自己和這個人的關係,寫作的時候須加以注意。寫給老朋友的信和寫給未曾見面的陌生人的信應該不同,寫給長輩的信和寫給平輩或後輩的信也應該不同。言語上的一切交際禮儀,在書信中差不多完全適用。
從一方面說,書信比言語更要注意禮儀。因為我們當面對人說話的時候,除了聲音以外,還有舉動、神情、態度等等幫助。學生拿了書本對先生說:「給我解答一個問題!」這明明是命令口氣,但那學生如果是鞠著躬、用著請求的態度說的,先生聽了絕對不會動氣。在書信裡就不然了,書信是用文字寫成的,除了文字以外沒有舉動、神情、態度等等幫助,一不小心就失了禮儀,使讀者不快。所以「給我解答一個問題」這句話,在書信裡非改作「請給我解答這個問題」不可。歷來書信多用敬語,原因就在這上面。
書信裡的稱呼向來是很複雜的。稱對方的有「仁兄大人」、「閣下」、「足下」、
「執事」、「臺端」和「左右」等等,自稱的有「愚弟」、「鄙人」和「不佞」等等。
現在改得簡單了,除彼此有特殊稱呼的(如母舅和外甥、表兄和表弟、叔叔伯伯和侄等)以外,一般的尊稱是「先生」,知友稱「兄」,自稱是「鄙人」或「弟」。「我」字向來是不常用的,現在不妨用了。「你」字有「你」、「您」兩個,稱同輩以上該用「您」,稱同輩以下不妨用「你」。
書信通常用請安問好作結,署名下常用「頓首」、「敬啟」、「拜啟」、「敬上」
等字樣。這種敬語,在最初也許是表示真實的情意的,流傳下來,成了習慣,就是一種禮儀的虛偽了。在可能的範圍內,這些地方應該力求簡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