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什麼是閱讀?
閱讀是什麼意思?
大多數人把閱讀視為理所當然之事,只有在教導他人閱讀時,我們才可能意識到閱讀是一個或一連串奇怪且複雜的過程。閱讀的神經學或神經心理學,至今仍然是一個相對原始的研究領域,但這並不會讓人感到驚訝。閱讀對我們有無數的影響,這些影響可以是可怕的、心靈的、情感的、情色的、激勵的、有趣的、有益的和有啟發性的……不勝枚舉,而且這些形容每個都能再深入解釋,因為一個人對情色的想法,未必與另一個人一致。性學家托馬斯.拉科爾(Thomas Laqueur)甚至認為,姑且不論閱讀內容為何,私下閱讀這件事本身就可能促使人手淫。他認為,想像力的刺激助長了自我陶醉和擺脫社會約束的自由感受。
在哪裡閱讀,與誰一塊閱讀,也影響了我們對於閱讀的理解與反應。大多數人有很長一段時間是靠他人朗讀來閱讀,這可能是我們孩提時代首次接觸文字。在聽人朗讀的同時,我們也可以自己閱讀,就是邊聽邊讀,宗教場合的閱讀經常就是如此。我們在學校閱讀,在工作中閱讀,在家裡閱讀,用餐時閱讀,旅行時閱讀,在花園、在公園、在等待約會時、在海灘上、在圖書館等等地方閱讀。我們獨自閱讀,也會在社交聚會的空間閱讀。
我們或許會選擇遮掩正在閱讀的內容或選擇炫耀它,以此暗示我們的興趣,宣傳我們的政治或性別立場、教育程度、文化意識等等。閱讀內容可以成為一個強而有力的象徵,因此閱讀內容的實體可能和內容同樣重要。在閃米特語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聖典可能是禮拜崇敬的對象,在許多的宗教活動中,信徒會高舉聖典、攜帶聖典遊行、親吻聖典等等,然而,關於閱讀的訊息,聖典的實體書能告訴我們的反而相對較少。一九六一年,有「紅寶書」之稱的《毛主席語錄》首次出版,到了一九六九年文化大革命的最高潮,可能已經印刷了七億四千萬冊,對於這本書今昔被閱讀的方式和讀者,我們所知甚少,但它的文化價值和象徵性價值可能會持續下去。
我們可以一次閱讀一樣東西,也可以多多少少同時閱讀多種資料。我們可能認為從一個文本跳躍到另一個文本是一種新現象,是數位閱讀時代的「點擊」所造成,但圖書館長久以來的方式,是允許讀者在同一時間或多或少同時查閱多卷資料。書輪(或稱閱讀輪)發明於十六世紀,是一種大型旋轉書架,讓人方便查閱各種厚重書籍,可以在多本書之間來回閱讀。
我們不單只能讀實體書和電子書,也可以讀秒、讀數、讀畫、讀脣、讀心等等。大多數時候,我們認為閱讀是一個解讀文字和數位資料的過程,內容種類繁多,可能是T恤上的標識、詩歌、政治宣言、指南手冊(「指」和「手」暗示了這種體裁提供幫助和便利)、推特文、塗鴉、地圖、電話帳單、紋身、字典、部落格、維基百科、字謎提示、難以辨認的醫生處方(現在通常是列印,不是手寫)、法規、收銀機收據、電子書、食品包裝上的成分列表或食譜等等。在古代世界,閱讀甚至更為多樣,還包括了公共紀念碑上的銘文,不過讀得懂的人只是少數,但人人都明白那是國家權力的象徵。銘文可能不是以我們通常理解的意義被閱讀,但對於眼睛看到它們的人來說都是有意義的。奧維德(Ovid,43 BCE—17/18 CE)描述過一封羅馬奴隸寄出的情書,那封信就寫在這個奴隸的身上。
有些閱讀形式,既有字面意義,也有隱喻意義。我們可能閱讀百科全書中的一則條目,而「百科全書般的淵博知識」的說法,暗示著識字將使我們獲得可能需要或想要知道的一切。不過,情況並非如此。「知識淵博」不光只要有閱讀能力,「識字」也不是一個毫無疑問的概念。我們知道,在歐洲中世紀及世界其他地區的其他時期,關於識字有著非常不同的觀念。艾莉諾.德.昆西夫人(Lady Eleanor De Quincy)不會寫字,但能閱讀三種語言(拉丁語、法語和英語),她委託製作了《蘭貝斯啟示錄》(Lambeth Apocalypse),這部書承襲了啟示錄虔誠手稿傳統,繪有豐富的插圖,閱讀這樣一本書,需要閱讀技巧,也需要一種冥想式閱讀能力,也就是閱讀時腦海中保持著一個神聖的形象,重要的是沉思,讀者必需「用心去讀」。同樣的道理,佛經是讓人讀的,但主要的目的還是讓讀者能夠熟記在心,佛經本身也是崇敬的對象。
學者認為,歐洲中世紀的文本旨在讓人以無數不同的方式閱讀──朗讀,默讀,單獨閱讀,或集體閱讀。文本兼具文字和圖像的雙重功能,在不同的語域,讀者吸收到程度不一的意義。法律文件上的印章和圖像必須與文本一起解釋。
我們可能培養出現代世界所認為的高水準讀寫能力,但不能保證我們能夠理解媒體上的文字。語言,無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都非常狡猾,很容易引起誤解誤讀。就拿食譜來說,應該要是一篇寫得沒有絲毫疑問的文章,但如果說明不清,那麼做出來的菜可能一團糟。
但如果連基本的說明步驟也容易遭到誤讀或誤解,我們如何理解成語、隱喻、比喻等讓語言得到有效運用的所有技巧,尤其是模棱兩可密度最高的文學語言呢?讀到「世界是一個舞臺」,我們明白其中的含意,但我們如何明白的?「閱讀」這個行為本身錯綜複雜,文學就是最佳例證。
為了理解閱讀,我們必須求助許許多多的學科──各種形式的歷史、文學和文本研究、心理學、現象學(事物的科學,非存在本質的科學)和社會學,此處僅列舉幾個自不待言的學科。研究書籍的歷史學家和文學學者主導這類研究,今日廣泛接受的觀點是:閱讀遠遠不只是解讀已先編碼的訊息。我們的閱讀受到各式各樣的制約,比方說,我們要閱讀的東西的外觀會激發某些期望,小說封面出現粉紅色高跟鞋,那便代表我們要閱讀的內容屬於「美眉文學」(Chick-Lit)。文本設計的每一個方面,無論是紙本還是電子形式,都影響著我們的閱讀。這些都不是小事。揚.齊修德(Jan Tschichold,一九○二至一九七四年)是重要著作《書的形式》(The Form of the Book)的作者,他出生於德國,但由於納粹厭惡「新文字設計」運動(New Typography),他在一九三三年鋃鐺入獄。對於當代讀者來說,齊修德的信條在意識形態上是再純潔不過的了:「書籍的排版不能做廣告,如果它加入了廣告圖形的元素,就是濫用了文字的神聖性,迫使文字為無法履行其身為副手之責的平面設計師的虛榮心效命。」
閱讀是身體活動,也是精神活動,雖然我們已經開發出複雜的大腦成像技術,閱讀刺激神經通路的方式,多少仍然是一團謎。從身體的角度來看,或者說得更準確,從生理的角度來看,眼睛(讀點字書的話則是手指)必須 「看」(或摸),然後辨識確認印刷的文字,接著觸發化學過程,產生發送到大腦的神經電流模式,最後由大腦皮層負責解讀這些訊息。眼睛參與不同的運動,首先是固定(目光停留),然後是內固定(眼睛從一個靜止點移動到另一個靜止點)和回掃(眼睛前後移動),也可能有跳視、回視和認知跨距。讀寫能力強的人容易掃視,也就是跳過正在閱讀的內容,為辨識後面的文本做準備。回視是回到文本的前面,重讀可能沒有完全理解的內容──也可能是再次享受。老練的讀者能夠一口氣理解大量文字,這就是認知跨距。點字書閱讀者以非常類似的方式使用手指「閱讀」。
語言學家和文學學者並非唯一致力於研究閱讀這一課題的專家,心理學家和神經科學家也有耐人尋味的發現。針對閱讀的教學和實踐,心理學家進行過廣泛的研究,如果能夠完整分析我們閱讀時的行為,無疑會是一個心理學家的成就縮影,這代表理解了大腦最複雜的運作,揭開文明史上最了不起的行為的複雜故事。
當我們閱讀複雜語言時,神經系統究竟發生了什麼?神經學家認為這個問題他們仍然處於非常起步的研究階段,但有些初步的研究非常有趣。科學家已知大腦中有「古典」語言區,如布洛卡區(Broca's area)和韋尼克區(Wernicke's area),當大腦解釋新詞時,這些區會受到刺激。但我們現在也確認故事同樣能活化大腦的其他區域,像「薰衣草」、「肉桂」和「肥皂」這樣的詞,既能活化大腦的語言處理區域,也能活化對氣味有所反應的區域。比方說,大腦對隱喻的反應方面已有大量的研究,受測對象閱讀熟悉或老套的隱喻──好比「屋漏偏逢連夜雨」,這類隱喻只會刺激大腦對語言敏感的部分。反過來,「猶如巧克力融化般的聲音」這個比喻,則刺激大腦中與語言及味覺有關的區域,「皮革似的臉」刺激到感覺皮層。閱讀小說中刺激生動的動作情節,則會刺激大腦中協調運動的部分。閱讀動人的語言,會以類似於現實生活的方式刺激著我們。
但是,儘管已有這麼多領域的各種研究,閱讀在許多方面仍然蒙著神祕的面紗,原因在於結果通常難以歸納,無法將個人的閱讀經驗轉移到一個偏於理論的一般模式。印刷術的發明是否改變了讀者的思想世界?這個問題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回答。我們所閱讀的內容也有有形存在,我們閱讀的實體有著多重的角色,書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裡面能讀到的東西,但它們也有宣誓、作為禮物和獎品的功用。在不同的社會,精神財富的傳承非常普遍,但可能在非常不同的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書籍在民間傳說中的作用,以及──反過來,民間傳說典故在書面文本中的重要,顯示了口述和書面或印刷資料之間的雙向關係。
正是這些蛻變和變遷,讓我們所讀到的內容「屬於」世界文學、後殖民或任何寫作「類別」的想法,變得毫無意義。作家對他們的讀者的問題或多或少有些敏感,奈及利亞作家奇瑪曼達.恩格茲.阿迪契(Chimamanda Ngozi Adichie)的作品在英國由Fourth Estate出版,在美國由Alfred A. Knopf發行,在奈及利亞,則是交給了Muhtar Bakare Kachifo,該出版社的使命是「講我們自己的故事」(Farafina);他們的出版品涵括許多學門,包山包海,令人肅然起敬。出版社經營自己的網路書店,也頒發獎項,甚至發行《Farafina》創意寫作雜誌。阿迪契意識到,她需要接觸多個出版商和經銷商,才能接觸到不同的讀者。
文字完全不認識物理空間,也不會遵守語言或國家的邊界,它們的作者可能屬於、也可能不屬於一個國際文學共和國,而提供機會讓許多人寫作的人可能理解、也可能不理解文本所使用的語言。書商常常巡迴四地——現在可能是線上巡迴——超越國家和語言的邊界。僅以「雅士」和「俗人」的角度來思考閱讀已經不夠了,文化變遷的模式不是線性,沒有「涓滴效應」的特點;文化變遷的模式必須留下水流逆轉和水體混濁的緩衝空間。書籍和閱讀的歷史學家已經證明,巨人(Gargantua)、灰姑娘或布斯貢(Buscon)等角色,在口述傳統、故事小書(chapbook,包含故事、民謠或短文的廉價小冊子,由小販沿街叫賣販售)和「品味高雅」的文學之間來回移動,改了國籍,也換了體裁〔巨人首次出現在十六世紀的法國作品中;灰姑娘原型可能出自史特拉波(Strabo,c.7 BCE)所記載的一則故事,故事中,一個名叫洛多庇斯的奴隸少女嫁給了法老;布斯貢最早出現在十七世紀西班牙的流浪漢故事中〕。民族文學評論家之中,作家薩爾曼.魯西迪(Salman Rushdie)的口才數一數二,在〈寫作與國家劄記〉(Notes on Writing and the Nation)一文中,他寫道:
民族主義也腐蝕了作家……在一個民族主義定義越來越狹隘的時代,在一個封閉部落主義的時代,你會發現作家發出他們部落的作戰喊殺聲……民族主義是「對歷史的反抗」,試圖……在不該有國界的地方築起圍牆。好的寫作會假定一個無疆界的國家。服務邊疆的作家已變成邊境守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