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二○一七之《從前從前我記得》】
經過十年,這本書,竟然有機會重新再來。從電腦檔案找出書稿,閱讀十年前的文字,不管是敘事的口氣,還是句子的轉折,都留著那時的書寫習性。忍不住跟當時也是編這本書的總編輯抱怨,可是他卻說,那時真的是放了感情書寫的啊……瞬間我就笑出來了!
十年的時間,倉促卻又緩慢,十年之前以為正在消失的人情事物,十年之後,有些竟然重新追回它們風姿綽約的昔日美好。在這一段檢視修改文章的過程中,那不只是驚訝,還有羨慕,以及,敬佩。
十年的時間,文字跟心境都不同了,那時不管是寫書的人還是編書的人,都比現在年輕了十歲,這當中,或許就是歷練跟膽識的不同,還有,對某些文字的不耐煩,自然就對某些文字有著無法任性下筆的羨慕。
記錄昔日種種,難免陷入掙扎,究竟該忠於自己的記憶就好?還是努力去考究?私藏的記憶就算模糊,重新回想卻很美好,但考究之後難免生硬,如何拿捏,確實掙扎。於是想起年初閱讀了專精臨床哲學研究的日本學者「鷲田清一」,在《京都の平熱》後記寫著:
「到頭來,這不過是記憶幻化出的一份完美得太過虛假的故事。所以要小心哪,只要一鬆懈,記憶便會被代換為太過精實的『陳述』。而當一份記憶被替換成『陳述』的時候,它就已經不再是記憶了。在那其中映照出來的,是被闡述得太過完整的我,而不是真實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