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好創意的誕生
在二○○○年時,我感覺一切都非常順利。我的廣告和品牌公司經營得非常順利,我們的生意非常賺錢。我本人婚姻美滿,家庭幸福。我的第一本書《大腦飛鏢》(Brain Dart;書名暫譯)剛剛出版,而在這本書出版前,我就已經受邀在全美國最負盛名的設計大會上辦簽書會。就像我說的,一切都非常順利。
大會的前一天,我和我的家人住進芝加哥一家旅館。將孩子們安頓好後,我和妻子前去參加開幕晚宴。晚宴在一個巨大的宴會廳舉行,到達時我們受到熱烈的歡迎,就好像歸來的戰爭英雄一樣。贊助方——設計雜誌的負責人衝了過來,護送我們進入大廳最前面的貴賓席,緊挨著施特夫.薩格梅斯特(Steff Sagmeister)。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施特夫,他是當年的「it男孩」平面設計師。就像好萊塢一樣,設計產業也有自己的「it」男孩和女孩們。施特夫是一位個子高高、十分英俊的德國人,穿著一身黑。因為是德國人,所以他的英語說得比我好,但他還是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口音,這讓他魅力倍增。
原來與我一樣,施特夫也剛出版了一本設計書籍,我們將一同進行簽書會。更棒的是:坐我妻子旁的是一家非常注重設計的美國大型公司行銷長(CMO)。如果我說出這家公司的名字,你立刻就會反應過來;它同時是我貪戀很久的潛在客戶之一。我的設想是,當我完成簽書會,見過所有的新粉絲之後,我會抓住機會向這個人推銷我的公司,說不定還能從他的企業那裡獲得一些工作。
哇!生活簡直太美好了。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下樓把一切都安頓好。我估計要簽許多本書,於是買了一盒簽字筆;小心翼翼地將書放整齊,以便我的大批粉絲們拿取。安排好一切之後,我開始在芝加哥的風中晨跑。即使是吹過湖面的寒風也無法減弱我的興奮,我跑得比平時還要快、還要遠。我帶了星巴克的咖啡和烤餅回到飯店給家人,然後洗了個熱水澡,穿好衣服。我六歲的女兒阿里(Ali)要求和我一起去簽書會。
這一天真是太棒了。
電梯門打開,阿里牽著我的手走出來,我們發現一堆人站在展覽中心門外,等著簽書會。阿里抬頭問我,這些人是否都在排隊等著買我的書?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親子教育時刻,為了聽起來不顯得太自大,我告訴她說,肯定有一些人在為施特夫的書排隊。我牽著女兒的手,越過隊伍進入展覽中心。等待簽書的隊伍蜿蜒經過貿易展覽攤位,一直延伸到簽書台。我們終於走到隊伍的前方,卻尷尬地發現,所有人都在等待施特夫,沒有一個人是在等我。
沒有一個人。
我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並小心翼翼地不與施特夫隊伍中的人產生目光接觸。阿里忙著用我精心準備的簽字筆畫畫,而我則試圖使用「念力」控制人們來到我的攤位。當我與他人目光接觸時,對方要麼迅速移開眼睛,要麼給我一個「可憐傢伙」的眼神,混雜著羞恥、憐憫和一點點的尷尬。
那時我認為,沒有比這再糟的事情了。但我錯了。
我六歲的女兒決定拯救我。她從桌子底下鑽出去,跑到簽書隊伍前,抓住人們的手說:「你們為什麼不來看我爸爸的書呢,真的很不錯!」
原本憐憫的目光立刻變成了敵對的眼神:「讓這個小女孩離我遠一點!」那時我認為,沒有比這再糟的事情了。但我又錯了。
我美麗的妻子走了過來,而且她並不是一個人。早餐時,她找到那位知名的潛在大客戶,說服對方參加我的簽書會,並向對方許諾贈送他一本書,以及得到「和她才華橫溢的明星設計師丈夫暢談公司最新的設計專案」的機會。她甚至告訴對方可以不用排隊。
她根本不知道,在排隊這件事情上,她是多麼的正確。
我的妻子和我夢寐以求的客戶目瞪口呆地站在那裡,而我則坐在成堆的書和筆後面,看著我的女兒試圖將人們拖到我的簽書台前。而那時,施特夫已經賣掉所有的書,開始咧著嘴和粉絲們合影留念。
那一刻,我無比沮喪與震驚,我無法理解這一切。隨後的兩年裡,我一直思考這個問題,試圖弄清楚背後的原因並確保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那天的經歷和我隨後數年中學習到的東西,幫助我建立了一個充滿活力的品牌以及一家強大的公司。這就是我在本書中想要和你分享的內容。我在芝加哥某家飯店展覽大廳的尷尬經歷,給了我當頭一棒,這段經歷讓我明白了在商業世界和生活中出人頭地的關鍵。現在,讓我與你分享一些當時我並未注意到的細節。我越是回想當時的情景,就越能感受到這些事情的重要與微妙。
還記得前面我是如何介紹施特夫的嗎?和我一樣,他也剛剛出版了一本新書,他是在新書發表前被邀請去參加會議的。這意味著,除了某些瞥過一眼晦澀難懂的設計雜誌的讀者外,排隊的人根本不知道我或施特夫的書的內容。這就是說,他們排隊購買從未看過的商品。
更糟的是,我們的書都被緊緊密封在塑膠封膜裡。即使排隊的人們想提前看兩眼書裡的內容,也看不到。即使把拆掉收縮膜的書放在簽書桌上,作用也不大,因為施特夫的隊伍太長了,無法讓人站在那裡慢悠悠地翻閱書籍。有種說法是,不要靠封面判斷一本書的好壞,但事實是,封面是影響排隊的讀者產生購買決策的唯一訊息。
除了封面設計,我們兩本書的區別在於,施特夫的書是知名人物,或者說是名人所寫,而我的書則是一個無名小卒寫的。多年之後我才發現,在那天的芝加哥設計大會上,沒有一位讀者是因為書中內容而買書。他們實際上購買的是一部分的施特夫,而他們肯定不想購買一部分的我。雖然我是一個優秀的設計師,但施特夫也是一個優秀的設計師,此外他還擁有強大的品牌及強大的知名度。這造成了我們兩人間的天差地別。
這簡單且看似顯而易見的觀點和結論,像一道閃電滑過我的腦海,徹底改變了我對行銷和公司品牌的看法,讓我了解如何推銷自己、經營自己的公司。更重要的是,這個小小的見解引領我發展出一套全面的行銷策略,最後的內容展現在我的書籍和部落格上,讓我能每週在電視台上亮相,並有機會參加一系列為我打造的專屬活動。
顯而易見的是,施特夫賣出了更多的書,只是因為人們知道他是誰。換句話說,已知比未知更令人信服。但這並不能說,透過這一簡單理論就能建立一個強大品牌,銷售更多產品。研究一下銷售史,你會發現大量反證:歷史上充斥著大量賣不出去的知名產品、沒有當選的知名政客、失寵的流行樂團,以及已然不復存在的知名連鎖店帝國。
當然,有些產品的消失只是因為它們已經不再重要。你上次購買車載天線、卡帶錄音機、打字機或八毫米投影機是什麼時候?計算機、水床、墨水瓶這些東西呢?這些產品許多已經不復存在(或只是作為小眾的商品存在),因為科學技術為我們提供了更好的產品。
而且,許多真正有效用、甚至比業界龍頭還優秀的品牌,也相繼倒閉。儘管專家們一致認為Betamax的錄影帶格式要比VHS格式更優秀,但最終後者還是把前者擠出了市場。Friendster(社交網站始祖)被聚友網(MySpace)取代,而聚友網又被臉書(Facebook)取代。誰又能說,當你持有這本書時,臉書不會被其他社群媒體給取代呢?
這是否能夠說明我的書實際上比施特夫的書好?雖然當時我並不知道(施特夫的書有封收縮膜,我看不到內容),但我必須承認,後來我有機會拜讀了施特夫的作品,必須承認,他寫得比我好。他的書真是太棒了。但在當時,誰好誰壞是未知且無關緊要的。
如果說這不僅僅是知名度的問題——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因為施特夫比我更出名,也不僅僅是書本身品質的問題——那麼究竟是什麼讓施特夫的書供不應求,而我的書則無人問津呢?什麼樣的祕密因素造成了這一切?更重要的是,你能使用其中哪些要素幫助自己建立和發展事業、增加銷量、獲取利潤?
對於想要提升個人品牌、發展壯大自己事業的人來說,這本書回答了所有的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