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封信】在漫天風沙裡,望著你遠去,Wo Ai Ni (節錄)
總有一天要說再見
也總有一天會再說聲你好
行將就木之人分為兩類
有人憶起自己曾被愛過
有人憶起自己曾經愛過
而我,一定會想起自己曾經愛過
(辻仁成,《再見,總有一天》)
「我們在曼谷的一間的Villa的游泳池畔相遇。」
開端是在曼谷;老何說,相遇的那一刻,沒有天雷勾動地火,且差距甚多──他們身高差了三十公分(老何較矮),歲數差了二十多歲(老何年輕),兩人相距有半個地球,一個來自台灣,一個來自瑞典。
然真正的差距,在於他們兩人對人生選擇的不同:瑞典情郎選擇結婚,有老婆,並生了兩個兒子,其中一個兒子是己婚同志。但他還是出現在這間GAY愛去的villa的泳畔,也開口約老何晚上一齊吃飯。
「第一次,我是拒絕他的,因為我告訴他我晚上要跟朋友吃飯,接著他又問我,那明天中午呢?我說好啊!」
一開始,老何認為這只是一場邂逅;兩人當時沒有留下彼此電話,老何手上只有瑞典情郎給的一張小小字條,上面寫著房間號碼,哦,對了,連名字都沒寫。
那是在曼谷東方文華酒店;一切夠經典,一切夠老派,足以讓巨大浪漫發生。
老何果真去赴中午的約;隨後兩人從室內運動往外移動,巨大的浪漫也發生了!瑞典情人租了一條船游湄南河,船上只有他們兩人,「我這輩子都覺得湄南河很臭,但那天我覺得那條河好香喔~」老何沉醉地說道,在那條船上,他第一次被一個同志坦率和熱情給感動,「雖然船上有船夫,他至始至終都一直握著我的手,一直親吻我的手,完全不顧他人眼光。」
那天,瑞典情人問老何要不要和留在東方文華睡一晚?即使,白天遊河浪漫的舉止讓他動了心,但老何拒絕了。
「我不想留下來,我不要相處太久,因為我們認識第一天,我就知道他有老婆有小孩,我倆沒有明天嘛!這樣的話就是偶遇或者說是邂逅輕鬆多了~但是,如是過了一個晚上,你看著他睡覺,起床……那感覺是不一樣的。」
後來,他們又到了曼谷東方文華。
那一次他們的關係進入第四年,瑞典情人告訴老何他會晚一天到曼谷,要老何先進飯店休息;那天飯店專車來接老何,老何還說那輛賓士長到讓他的腳還碰不到前面的椅背,進飯店他看到香檳與紅玫瑰和置於冰筒內,趕忙問服務生說這是我朋友訂的嗎?服務生就告訴老何,我不確定欸幫你問一下……十分鐘後另一個服務生推著餐車進來房間,餐車上的正中央有兩個圓型的銀色大餐罩,他告訴老何這是情人幫他點的生菜沙拉和燻鮭魚,「我正要說哇的時候他突然從後面跳進來,原來他騙我,他早就到了~他提早二天就到了……」
但老何想都沒想到,那是他們在關係裡的最後一年。
重回到老何與瑞典情人在曼谷初次相遇的那一天後。
回到台灣,老何生活一切如常,他和瑞典人會寫寫Email連絡,也沒有預期和對方會產生真正的感情;一直到四個月後,老何出差至瑞典。
「因為工作關係,我到巴黎和瑞典採訪,所以我告訴了他,我會到瑞典某個小鎮,但當時我不知道瑞典有多大,而且住的飯店也都是邀訪單位安排好的,我又完全看不懂瑞典文,又因為往返的文件全都寫瑞典文,所以當他問我:你要住哪裡?我完全回答不出來~」老何說道,他的採訪行程第一站是巴黎,瑞典人便打電話到巴黎給他,當他告訴瑞典人明日要前往瑞典時,瑞典情人馬上告訴他,「晚餐時候,我會來找你。」
那時,在巴黎的老何,情緒七上八下;他定義的偶遇,一場肉體歡愉不帶情感的關係,可能會改變了;然而,在另一方的瑞典情人,雖然無法得知老何究竟住哪家飯店,他只有想見老何一面的決心;他把那個瑞典小鎮的所有旅館電話全都找出來,一個一個打,一個一個問,問那些旅館是否有安排台灣媒體住宿,終於,讓他問著了。
老何重細節,見過世面,什麼叫做大器,心裡自有定見,而這也才是真正打動他的理由;那天瑞典情郎雖然知道老何早被安排了一間房,怕人說老何占人便宜,他還是自己在那間旅館訂了另一間房;他下了班,從下班的地方開了三小時的車子到了老何寄宿的旅館,穿著一件合身的深藍色牛仔褲,一件駝色質感甚好的毛料西裝,銀邊眼鏡,一條輕暖圍巾恰到好處地披在身上,在旅館某一角落,出現在老何的面前;而老何,見到情郎時,忐忑一晚的心情消失不見,「他出現那一刻,我己經愛上他了。」
接下來的日子。
「好痛苦,我回台灣時好痛苦……」
老何說道。
可想而知的是距離帶來的痛苦,但是另一個痛苦,外人難解;老何不只愛上了一個距離台灣半個地球的人,他愛上的那個人還有家庭;雖然,瑞典情郎平均兩天就會從瑞典打電話給他,而且他們天天通email;但是,周末周日,瑞典情郎百分百屬於他的家,他會帶家人去渡假。
「我像weekday lover,」老何說;本來,周五下班後是大多數情侶最快樂的時光,等著去約會,等著去一起去狂歡;而老何,卻從周五下班後開始變回單身,「整個周末,你不會有email,不會有電話……好像到了weekend,我就變得沒有人愛……」
情緒,懸在一個點上打轉;他不停地等待著愛,等待著對方為他做點事,雖然那點事只是幾封email,幾通電話,或者是幾封來自北歐的信;為了讓情人知道他在做什麼,他也練就了一身到哪都能自拍的功能,自娛也娛人;但最終,他的世界最後也只剩下這件事,他也只有這件事了。
周末周日不出門,因為他覺得被遺棄了,只能宅在家裡看電視,一丁點小事也能讓他落淚;大多數的朋友聽到他的情形都會勸他放棄,老何當然也不可能把這情況告訴他的家人,「你守著是你身邊的人都不看好的人,到底自己能strong多久?你懂我意思嗎?」
「所以那一段感覺,是很孤單很孤單的……」
第一次到台灣,瑞典情郎因為公事過境順到;那天,老何自然是高興的不得了,大陣仗伺候;他訂了台北郊區一間絕佳的溫泉旅店,在房裡他們享受彼此,然後又去山景區裡散步喝咖啡,「做了很多我們以前都不會做的事,包括他第一次吃了水梨和蓮霧。」
這次結尾,很戲劇;瑞典人要離開台灣前往中國出差,他請飯店的車子送老何回家;回程高速公路塞車,老何坐在偌大的賓士裡面還來不及當慾望城市裡的凱莉,車子裡的主持人突然說要放一首歌,下歌時老何淚如暴雨,那是金智娟的〈飄洋過海來看你〉,歌詞正是描述遠距離的戀情,「在漫天風沙裡,望著你離去,我竟悲傷的不能自已……」老何哼了幾句,他說,那一次的分離,感覺太強烈了;於是,周四下班就打電話給情人,他說我受不了,你過境到香港時跟我見面吧。
在香港,兩人在一起過了半天,再分別。
外人實在難以想像,一對戀人該怎麼習慣這種分別?以及分別後遙遙無期下次何時見面的煎熬?
但或許因為這個模式,老何和瑞典情郎兩人見面時都份外用心,因為瑞典情人有家室的緣故,老何不常寄信件給他,反到是瑞典情人十分勤快,而他對於信件也非常用心,但用心的方式並不是洋洋灑灑寫一大篇情書的那種,而是另一種方式。
情人回瑞典後,老何收到他寄來的一張賀卡,賀卡信封上的收件人名,老何一看就流淚了,因為那竟然是老何的中文名。
「你訂房進飯店時,飯店都會給你一張welcome letter嗎?他來台灣時我們一起住的溫泉旅館,那張welcome letter信紙上就有我的中文名字,他發現了那張welcome letter就把它帶走了。」
瑞典情郎那時己經六十一歲了,他拿著那張卡片,照著上面的中文字,慢慢描出來老何的名字,只是,卡片上的中文名是何XX先生,瑞典情郎誤以為老何的名字有五個字,十分認真地臨摹那五個字,就連老何的「人」字旁那那一撇一捺,統統都被塗粗了。
生日卡片,聖誕節卡片,新年卡片,情人節卡片,旅遊地的明信片……所有的節日,瑞典情人從不落過,都一定會讓老何收到窩心訊息,旅遊時也會不忘在當地捎封明信片給老何;但最讓老何感動的,是戀愛初期瑞典情人寄來的一封信;有一天瑞典情人在雜誌上看到一個101建好的報導,他把那個報導從雜誌裡剪下來折疊好寄給老何,然後附上一張小卡片上面寫著:I LOVE U.──「那個不用多說,就是因為你,一個他從前都不關心地方,他開始關心,一切跟你有關的事情他都會留心,寄到半個地球來給你,他不是要你看那個報導,他是要你看他有多麼在意你。」
而老何用心的程度,也不下於瑞典人;老何曾送給瑞典人一件毛衣,那件毛衣是瑞典國旗上的藍色,因為設計毛衣的人正是老何的好友,老何要求朋友幫他一個忙,「我要求我朋友在左邊袖口繡了六個字:wo ai ni,而這六個字是瑞典國旗上的黃色。」
正是中文的「我愛你」wo ai ni 的諧音,老何說他把文字繡在左手邊,他希望情人看時間看手錶的時候,看見字就會想到他。
【第十六封信】宏仁與淑蘭:相信妳會蓬勃的(節錄)
這套信件的收件人是張淑蘭,寄信的署名人是「仁」。仁寄給淑蘭的第一封信是民國六十年一月二十四日;最後一封信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十六日,而那也不是信,是封壹仟元的現金袋,現金袋上的寄信人欄位為朱宏仁,而我想這就是仁的全名。整套信件最後一封信是民國六十九年,但也並不是宏仁寫給淑蘭,而是一位名為暢兆元的人寄給淑蘭的賀信,暢兆元用他斗大隨性的毛筆字,祝賀淑蘭和宏仁結婚幸福!愉快!
在那個情人節的下午,我們幾個女生坐在一張小小的咖啡桌旁,拆開那些泛黃的信封,然打開字跡都渲染的信紙,一封封地唸著那些信。那些談情說愛的文字既文雅、又壓抑,還帶著戒嚴時代的政治氛圍。宏仁從學生時代開始寫信給淑蘭,稱謂從同學變成了小姐,也從「蘭」變成了「吾愛如晤」。那套信推著我們走進一個我們不熟悉的時代,那時候他們相約去看苗可秀、謝賢演的武俠電影《刀不留人》,搭乘公車約會。民國六十四年四月五號,蔣介石過逝後,仁從軍中寫了這封信給淑蘭:
「我哀傷低泣,英明導師 蔣公竟離我們遠去,我無法再控制眼淚的滾下;當聞,蔣公不幸崩殂之時,我楞住了,腦海裡一片空茫茫,既不知哀傷悲痛,也不知驚懼焦慮,彷彿我已麻木不仁,好像已被整個世界遺棄,蘭!妳可知我心是如何敬愛他老人家。」
然而,這封信卻讓我一直感覺不對。不是時代氛圍不對,也不是措辭不對,而是……這封信,寫字字跡明顯不同。字與字的行間,字體傾斜的角度……確實麻木不仁,因為這,應該不是宏仁親筆操寫的信。
也許當時的軍中有一批代筆團隊吧!我想。
回到民國六十年,台灣被逐出了聯合國,保釣運動開始,而我,還未滿一歲;那年的春節,學期正在放寒假中,那個叫宏仁,大概十八歲的男孩,從花蓮北上唸書,開始對同校同學淑蘭產生好感,在那一年的寒假,思念之苦開始讓他動筆寫信給她,薄薄的信紙裡,鋪滿生澀的愛意:
「堂堂男子漢的我,卻為了女孩子的事,被整得慘慘的……」
這封信裡,宏仁提到自己要接受棒球訓練,而淑蘭卻要動手術;信裡看不出來動什麼手術,但卻看得出來,宏仁對於淑蘭的身體狀況一直十分擔憂,幾乎每一封信裡,他都會一直提醒淑蘭保重身體。民國六十四年信件裡,宏仁還寫上「健康雖是妳的,而妳卻是我的……」;民國六十年寒假來往的信並不多,但暑假期間,他們兩人就開始約會了;宏仁也開始在信紙上更為豪放地表達出自己對淑蘭的愛意:
「我們現在談『愛』似乎過早了點,但妳可知道,自別日起,我的心神就無法安寧(相信我,這一切都是為了妳而引起的)……而窗外皎潔的月光,卻彷彿是在嘲諷我內心的枯窘……」
他們的約會以看電影為主,有一封信宏仁提到請淑蘭在欣欣十六路站牌下相見,然後再去看電影。這段期間,宏仁也有一份工作,而這份工作聽起來並不輕鬆,「我在中央市場謀到一份工作,我擔任的崗位是記貨員,有時也做做推車的臨時演員,工作時間約在晚間十二點至早晨七點左右……」
民國六十一年的寒假通信信件,宏仁提到成績表現,淑蘭似乎是名高材生,宏仁說自己去學校看自己的成績,對於最拿手的「工程力學」表現不佳感到懊惱。他順便幫淑蘭抄下成績,並羅列在信件裡,有許多科目分數都有九十分以上。這段期間,可以感受到宏仁追得緊,而淑蘭的情感還是壓抑,她會告訴宏仁他們兩有多不同,宏仁回信告訴她,「縱然真有不同的地方,我相信,祇要我讓妳點,或者,是妳依我點,那還有什麼問題可言呢?」最壓抑的是,淑蘭會把寫好給宏仁的信燒掉,卻告訴宏仁這件事,讓宏仁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妳老要燒掉妳即將寄給我的信……」
燒信,是種「我愛你,但很多事讓我無法那麼直白地說出口」的抒發,兩人的戀愛,一定有些許多外人不懂的壓力;這些壓力,讓淑蘭衝動到把寫好給愛人的信燒掉,但這並不表示淑蘭對於宏仁的情感不珍惜,她用她自己的方式來珍惜這段感情,宏仁在信裡說道,「妳曾說不要把任何值得回憶的物件寄放給我,為什麼呢?能否告訴我……」
這套信,因為收件人統統都是張淑蘭女士,所以信在尚未流至跳蚤市場前,或許正是由張淑蘭女士收藏著;閱讀整套信時,也常發現宏仁神經大條些,他容易弄丟東西,然後又再跟淑蘭請罪,這種迷糊性格,早在愛情一開始時便讓淑蘭識出端倪,才會這樣提醒宏仁。
宏仁上了成功嶺;從民國六十二年一月至民國六十三年七月,收件人淑蘭的稱謂從「同學」轉變為「小姐」,他們應該是在六十三年後,開始正式交往,因為從這個時期開始,在陸軍服義務役的宏仁,開始會用現金袋,匯錢給淑蘭。
兩人也在這個時期,從輕鬆甜蜜的戀愛,漸漸轉變為成熟且責任感強的戀情。民國六十二年時,宏仁還會跟淑蘭在信裡撒嬌,他問淑蘭怎麼不寫信到成功嶺給他?「真是冷如冰,要我孤獨於此六星期嗎?」後來,宏仁幾乎一收假就往台北跑,和淑蘭約在台北車站的義美門市前碰面,「接著妳的來信,我真有說不出的喜悅,滿相思似乎在那一瞬間得到了愛的償報……我一日回去,到台北約要六點了,故希望妳在『義美』老地方等我。」
除此之外,在成功嶺受訓的宏仁,還被淑蘭邀約至家中做客,「回想到那天上妳家的窘相,真感到可笑,在這裡,我敬請妳代我謝謝伯母的招待。」隨後的信,宏仁至陸軍服役,有一封信上附著了宏仁的大頭照,然而時間久遠,大頭照己破損,或許細心的淑蘭不想讓照片看起來不完整,她特別用了透明膠帶,把破損的地方黏貼起來,讓照片裡的宏仁相貌看起來依舊端正清秀。如今,雖然那個小小的膠帶,己泛黃且也無力彌補昔日損痕,手一撥便掉落,但那相片上的貼痕,卻是宏仁被愛過的一段痕跡。
民國六十三年後,兩個人愛意逐漸強烈,但距離讓兩人心中各有迷惘和懷疑。沒有宏仁陪在身邊的淑蘭,提出了許多問題,宏仁寫信告訴她,「妳真認為日子本來就不附帶什麼嗎?……如果妳能解開心中那自卑與迷惑的枷鎖,相信妳會蓬勃的……」
而宏仁同樣也對淑蘭的愛產生懷疑,「我倆相聚一起,有訴不盡的甜言蜜語山盟海誓,可是每當我離開妳時,妳總要令我產生一種懷疑,懷疑妳心中究竟有我與否,如果妳太靜然,抱著盡在不言中的愛情態度,未免太……」
到了民國六十四年,兩人似乎一同衝破了距離障礙,宏仁寫著:「我是痴情的,愛妳的,往昔是的,目前也是的,未來亦是的!」
然這時期有一封信寫得最長最厚,打開信紙前我以為兩人發生了什麼事,宏仁要那麼緊張寫這麼多字,萬萬沒想到,這封信裡毫無廢話,連愛你這種簡單的風花字眼都沒有──因為宏仁在信中教淑蘭打蜜月橋牌,「關於妳對蜜月橋牌所提的問題,我分別簡單說明如下……」信裡從牌的大小、比牌、基本墎數、莊家、王牌是啥都介紹得一清二楚,信裡最後幾句,他還是不看好淑蘭,「橋牌是愈打愈能體會其中的妙處,我所提的這幾種,也並不是完全正確……期待妳我下次對打時,妳能獲得勝利,但我想那是很……」
舊時代的男人,對於愛情的表達,除了關心之外,「愛」,就是一種全面性的照顧;照顧他愛的人,照顧愛人的家庭,這些照顧除了心靈上的關心,還包括了經濟上的支持。從六十三年開始,宏仁陸續用現金袋,五百至一千元,匯款給淑蘭;戀愛,也不會只是「交往看看」,多數會以結婚為前提,慎重其事地和對方往來。宏仁在信中說道,他愛淑蘭,也會愛淑蘭全家;此話寫在信中不久後,即將退伍的宏仁,對淑蘭提出了結婚的請求,但似乎淑蘭那端有些許不同的考量:
「結婚是雙方面的,給妳幸福,是我最大希望,妳說得對,絲毫帶有勉強意味的結合都是不會美滿的……」
民國六十五年,兩人通信不多;退伍的宏仁,在故鄉花蓮找到工作,在這疊信裡最後得到的訊息,是他為了想和淑蘭結婚,詢問淑蘭若是他在花蓮工作,是否願意搬到花蓮和他一同居住。
而這,是他們最後留下的線索了──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