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討論的問題基本上有三個:關於舒茲哲學的詮釋、社會科學的現象學,以及文化的差異和關係。
在書中,作者對當代幾位學者的重要著作除了做深具意義的探討,也表達了自己的思想。例如他拿沙特有關人的處境之思想,來和舒茲的思想作比較(有時還涉及了些倫理學問題)。再者,作者從不同的面向探討了有關舒茲的文化思想以及文化間際性的一般問題。有關文化間際性這項課題,和黑爾德以及瓦登菲爾斯一樣,作者也認為最早是由胡塞爾在其現象學著作中所提出的。
就作者而言,關鍵人物當然還是舒茲。舒茲所鑽研的社會行動,是種會影響他人,且產生自種種處境的行動,作者對舒茲的這項見解有頗為恰當的詮釋。除此之外,他還研究了舒茲關於「純粹的我們關係」之觀點,在這方面他並且發現了舒茲早期和晚期之間微妙的差異,這是除了《社會世界之意義構成》的翻譯者們以外很少人會注意到的事情。
再來作者還有個論題,即舒茲是否把胡塞爾超驗哲學的觀點,應用到他自己的「自然態度的構成現象學」上面去。舒茲的這項宣稱,作者予以贊同,但卻受到一些社會學者和存在主義學者的否定。
在作者對其他人的觀點作批判的比較和作現象學考察的背後,有著對下列這個論題的關心,即諸社群之間的文化差異該如何被解讀?跟這個論題相關的問題還包括:對象如何原本是文化的,經過特定的抽象過程,而顯露其中的自然層面,而成為自然主義科學的基礎?而文化科學學者所取決的卻是具體的文化對象,進而是文化的行為、處境、扮演其社會角色的他人,以及社會文化世界等等。
然而,各文化之間的差異,究竟要如何才能加以趨近和理解呢?假使觀點來自某個文化世界的範圍內,那麼要怎樣才能夠避免產生像是歐洲中心論(或中國中心論,諸如此類)的偏見呢?或是說,如何在各個文化世界之外,找到一個可提供我們去作比較的觀點?尤其是當這些被比較文化正好也包括自己的文化的時候呢?
有關文化差異和文化間際性的深入而具有原創性的研究,就呈現在這本精闢的書當中。
美國佛羅里達亞特蘭提克大學資深教授 任沛德
(Lester Embree, William F. Dietrich Eminent Scholar in Philosophy; Florida Atlantic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