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失禮的對與錯(摘)
失禮被多數人看成是一種道德缺失,而且常被認為情況越來越惡化。二○○二年美國有份民調顯示,近八成受訪者認為:喪失尊重和禮儀應該被視為嚴重的全國性問題;而六成一的人相信老一輩的人比較懂得尊重別人。當然了,這個看法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古雅典、伊莉莎白時代的英格蘭、或十九世紀的美國若有民調專家的話,大概也會得到類似的調查結果。我們(特別是那些年紀較大的人)哀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特別是針對年輕人),一直是文化上的老生常談,光是這個理由,就足以讓我們對這樣的看法抱持存疑態度。
這種看法之所以存在,有可能是因為正式的禮節越來越不受社會大眾重視,包括穿著正確服裝、使用正確稱呼方式等等。然而這樣的趨勢也可以被解釋為「定義禮儀的文化觀念」有了轉變。正如歷史學家約翰‧凱森所說,過去兩百年來,禮貌在許多方面其實有了提升。確實,若考慮到過去一百年來的長足進步,包括爭取平等的權利和機會、尊重少數族群、女性、同性戀者、身障人士、以及其他長久以來受偏見和歧視所苦的群體,我們應該對上述的民調結果大為驚訝才是。
有鑑於此,認為禮儀標準變低落的看法就值得商榷。連帶的,假設「失禮本身一定是錯的,所以要是失禮變成普遍現象必然是糟糕透了」,這樣的道德看法應該要收到質疑。我們應該試著深入瞭解失禮的概念、以及它所出現的社會情境,而不是不假思索跟著大家一起發牢騷。我將在本章建構失禮的哲學定義,然後在這定義上發展有助於區分各種失禮的主要形式、以及評估失禮到什麼程度才算不可原諒的思考架構。我提出的分析將揭露隱含在日常道德判斷下的假設,並指出這些判斷有哪些是站不住腳的。本章也會特別說明:刻意的失禮在什麼時候、什麼理由下,在道德上是可以被接受。所謂的「禮貌一代不如一代」,無論是真實情況、或只是我們自己的感覺,其實都可以被當成文化活絡成長的徵象,不盡然是道德的墮落。
失禮的幾個例子
一開始先來看看幾個算是明顯失禮的例子吧。以下列舉的例子可以做為思考素材,也可以用來仔細篩選我們可能輕率提出的籠統概念。
◎ 拒絕握手
◎ 咒罵別人
◎ 惡言傷人
◎ 把別人推開
◎ 打斷別人的話
◎ 把別人的話當耳邊風
◎ 在正式場合穿著不得體
◎ 在公開場合用手指挖鼻孔
◎ 與人進行正式會晤時修剪指甲
◎ 約定會面時遲到,而且還不道歉
◎ 突然掛斷別人電話
◎ 上課時發簡訊
◎ 上課呼呼大睡(在簡訊問世前,這顯然是屢見不鮮的情況)
導致失禮的做法多不勝數,上方所列清單絕對失之簡略,難窺全豹。不過這份清單已經囊括廣泛層面,我們可以立即從中看到幾個重點。失禮不同於謀殺或綁架這類不道德行為,它毋寧是相當常見的。大多數人終生不會犯下謀殺罪行,卻很難在一天之內完全沒對別人做出任何失禮的事。儘管有些時候我們會做出粗魯行為,但這不表示我們都是沒禮貌的人。偶爾的過失是可以預期,每個人都免不了會有失禮的時候。我們無法把一個人歸類為百分之百沒禮貌的傢伙、或絕對彬彬有禮的紳士;有些人常常表現無禮,有些人則頻率較少;有些人只是在無傷大雅的地方失禮,有些人則會在茲事體大的事情上冒犯別人。大多數人都自認為是有禮貌的,然而其實可能會有盲點。
正由於失禮如此常見,以致於它再也不是無足輕重的小事。在日常生活中,失禮可能是比其他道德缺陷造成更多苦惱的原因。我們會花無數時間在腦海裡重演曾經遭受過、或自認遭受過的輕蔑,思索著自己該如何使出更機智、更尖銳、更有尊嚴、或更傷人的方式反擊。抑或假如我們有道德焦慮傾向,就會擔心自己做過的事和說過的話流於失禮,或擔心別人認為我們太失禮。尤有甚者,失禮比其他傷害行為更容易帶來痛苦。
大部分的人可能會認為,失禮這個道德缺失不像偷竊那麼嚴重。不過我相信,攝影機被偷的氣惱,比不上某位同事走進我的教室、大步擋在我和學生之間,擅自向學生簡單講幾句話後就離開,完全沒和我打聲招呼或甚至懶得關上門。東西被偷只是運氣不好,被無禮對待可是威脅到我們的自尊。前者發生時會令人扼腕嘆息,但後者發生時會讓人怒氣衝腦。
在概念界線模糊的情況下,當我們試圖區分「失禮」和其他相近概念時,那種模糊會更明顯,像是粗魯、無禮、粗俗、不敬、輕蔑、魯莽、傲慢、沒教養、或不顧他人。顯然概念指的不是同一件事,它們各有其重點、含意與暗示。
在此我並不打算將失禮定義成和不敬、魯莽、或粗俗截然不同的詞彙。相反的,我建議在一般意義上把失禮當成一個類目,讓它可以容納許多近似的行為形式。我相信為失禮建構一般性的定義還是有可能的。正由於這個概念界線不明確,所以無法像研究數學那樣,以精確定義列出所有只落在失禮範疇的實例,但我相信一般性的定義已經足夠用來探討失禮的命題,而且發展和測試定義的過程也有助於更清楚理解失禮的概念、一般人如何運用這個概念、以及如何運用會更恰當。
失禮的分析與運用
現在透過一些例子來看看應該如何運用。
在部門會議上,有個人不斷在私底下閱讀一本專業期刊。雖然他不是整場會議都這樣做,但只要他一覺得討論內容沒意思,就會埋首鑽研他的期刊,而且他顯然把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期刊上。有人指責他失禮,不過他否認,爭辯說他閱讀期刊的時候,還是能把足夠注意力放在會議上。他說自己只是想有效率地運用時間。
我們的社會習俗是否要求開會時不要閱讀和會議無關的東西?其實這並不是黑白分明的規則。在規模盛大的會議中,數百人集結一堂,參加者閱讀不相干的東西或許不會冒犯到任何人,但如果會議的規模是所有參加者都可以看到別人在做什麼,那麼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這項社會習俗是存在的。
所以我要問第二個問題:如果他是刻意違反這項社會習俗,是否表示他對別人的感受欠缺關心?我會說答案很明顯是肯定的。大部分人若發現自己在說話的時候,竟然有個同事只顧讀著和說話主題不相干的東西,多少會覺得氣惱、受辱或難過。當然我們不會假設對方一定是故意違反習俗,只是要利用這個假設性問題來確認如此的行為確實算失禮。
既然這個失禮的例子成立了,接下來可以進一步探討:要到什麼程度、以及從什麼方面來看,可以將這位行為者歸咎為有過失?他知道有這項社會習俗嗎?想像一位剛從不同文化來到這裡的人,他確實有可能不知道當地的某項習俗,然而在大多數的情況下,由於我們都已經長期參與文化生活,所以可以假定我們都知道有這項習俗。如此一來就可以接著問:這個人是否自覺到自己正在違反這項社會習俗?我們再一次可以想像,答案通常是肯定的。
當然了,「自覺」往往是程度問題。極端的人會刻意、甚至過於明顯地在同事發表意見時,自顧自的閱讀期刊,這個人是故意要沒禮貌,而他的故意可能是為了報復或表示輕蔑。另一種極端的人會等到討論進入與他無關的技術細節時,才開始看他的期刊,並且不再理會接下來的會議內容。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會議過於枯燥,期刊卻相當精采,他又正好對某篇文章主題非常感興趣,這樣說來,無視講者的失禮幾乎是不自覺發生的,不過這算是特例。
很有可能的是,基本上他知道自己違反了社會習俗。雖然他可能不是故意要這樣做,但他確實知道自己違反習俗,也願意冒著惹惱或傷害別人的風險。最後要問的是,這樣的冒犯在道德上是否說得通?要是他在會議上閱讀的期刊文章啟發了他的創意,最終他的創意為數百萬人帶來福祉,那麼不難想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完全原諒他的違反習俗;但若是一個普通人在尋常會議上閱讀一般性文章,上述藉口往往就派不上用場,而他們之所以願意冒著引發不悅的風險,比較有可能的原因是,在閱讀期刊和謹守會議中聆聽同事說話的社會習俗間,他們寧願選擇前者。
可以被接受的刻意失禮
樞機主教約翰‧亨利‧紐曼曾說:「紳士幾乎可以說就是從不引發他人痛苦的人。」如果用比較寬的角度詮釋紳士定義,將紳士視為描述禮儀周到的人,這樣的定義聽起來確實吸引人,既符合先前提的失禮定義,也符合我們熟悉且具價值的觀念:「良好舉止與社交禮節主要是在讓他人感受舒適,不做任何造成他人不悅的事。」
我們會在正當理由下冒犯或傷害他人,我相信通常是處於五種情境下:緊急狀態、追求長期福祉、表明態度、表達幽默、教育目的。
禮貌古今大不同
失禮往往涉及違反習俗。禮貌與文質彬彬則都是建立在依循習俗上。若一個社群的生活方式絕大部分是由歷史悠久的傳統塑造而成,那麼就會有一套定義明確、廣泛植入人心的習俗來規範生活各層面的行為。我們生活在一個持續變動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一切看似堅固的皆消散在空氣」。自從馬克斯指出現代社會的典型特質就是變動後,我們的知識、科技、經濟組織、生活方式、信仰和價值觀就不斷地在演化,包括社會習俗也是。如此的社會動態帶來了複雜的影響,包括科技與政治進展、藝術創新、社會流動性增加、社會騷動、焦慮與困惑等。
以下是過去一百年來習俗改變的幾個例子:
◎ 男性遇到女性不再舉帽致意。
◎ 女性出現在公開場所時,不必穿著把手腳全遮起來的衣服。
◎ 罵粗話變得比較能被社會大眾接受,無論是在私人或公開場合。
◎ 男性需要打領結的場合少了許多。
◎ 有更多自由可以留長髮、剃光頭、把頭髮染成綠色、展示刺青、用鼻環或唇釘裝飾身體,且不會被看成社會邊緣人。
◎ 看劇場表演時發出噓聲或喝倒彩已經不再被允許。
◎ 沒事先打電話告知就跑去串門子,在如今的許多社群會挨白眼。
時值文化快速變遷,對於究竟有哪些規則要遵循、何時運用規則、以及規則針對的對象,我們難免會感到困惑。隨著電子郵件、智慧型手機、iPod、網路、Google、臉書等等問世,互動方式的改變速度快得令人眼花撩亂,自然會導致我們越來越常違反社會習俗、或被認為違反社會習俗,同時造成現代人比較沒禮貌的印象,不過這樣的印象很可能是種誤導。真相應該是:生活在動態的現代社會裡,會帶來習俗上的轉變,而非繼起的世代道德日益淪喪。
以書寫時用的稱謂為例。對生長於親筆寫信還是普遍做法年代的人來說,在收到電子郵件時,會對信中精簡、草率、不拘禮節、粗枝大葉的行文風格感到被冒犯,尤其是當這封信來自階級較低的人,例如學生寫給老師、或孫子寫給祖父母。
在日常生活的對話中,頭銜和稱謂方式也經常引發同樣困惑。我曾聽過大學教授抱怨,有些大學生直呼他們的名字,而不是比較正式的某某博士或某某教授。他們質疑:「現在的學生是怎麼回事?他們以為自己是誰啊? 我還是學生的時候,絕對不敢直接喊教授的名字!」
他們的抱怨沒有錯。在過去,老師會預期學生用比較正式的方法來稱呼自己,學生也瞭解這項期望。然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需要用到正式禮節的範圍大幅縮減,隨性與不拘禮節在許多領域甚至變成標準做法,包括在學術領域。長此以往,大部分的教授如今都已直呼學生名字,其中也有不少會要求學生直呼他們的名字。在這種情況下,究竟該用正式還是非正式的稱呼,自然會引發困惑了。假如學生花很長時間與某位互相直呼名字的教授相處,他們就沒理由會知道其他教授無法接受這種稱呼方式。
上述例子不只告訴我們:當社會習俗在不斷地變化時,要知道如何做才是合宜的,其實並不容易;同時也呈現出普遍原則在兩種人際關係間的衝突。我們的社會存有層級性原則,這項原則支持著人際關係間不對等的要求,它背後的概念是:兒童應該接受看管,不應該主動開口,應該尊敬長輩、服從父母。有時候可以在醫師與護士、以及醫護人員與病患間的互動看到這項原則,大部分的師生關係也是如此。
平等主義原則已經成為現代倫理與政治思想的基礎,旨在拉平社會層級造成的不對等。近年來爭取平權已有長足進展,最顯著的是各種歧視與隔離政策如今在許多社會領域已經變成無法容忍之惡;在其他日常生活層面,包括家庭、學校、職場、甚至街上,也或多或少看得見平等主義的印跡,現在的家庭少了權威作風,多了民主精神。此外,越來越少的工作會要求穿制服,所以個體的與眾不同不再那樣凸顯。有些調查報告甚至指出,就連大學教授也不像過去的虛榮浮誇。
大部分的人雖然大致認同平等主義原則,但還是會在許多場合採取傳統的層級性原則做法(例如要求稱呼頭銜、擺架子、接受或預期他人給予的社會地位所帶來的特權、論資歷排輩分等等)。這些做法不足為奇,也不盡然是錯的。層級性原則與平等主義原則都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平等可培養友誼、自尊、或更好的決策;層級可以提供具有價值的功能,在一個分際明確的權力架構下,當處於某些情境時,層級可發揮更高的效率(例如在軍隊中或企業號航空母艦上),還有助於在教師與學生、醫師與病患等關係間保持有益的距離。
不過,就算平等主義原則和不拘禮節的風氣,有時可能會讓我們對人際關係的真正本質有所誤解,我們也沒理由期望它們應該像軍事規範般一目了然、沒有模糊地帶。社會習俗、禮儀規範、稱謂方式等等,並非僅僅是容納生活形式的外殼,更別以為它們不會影響生活形式本身。
禮節的改變會反映並促進互動方式改變,也讓會我們用不同方法建立與他人的關係。現代人鮮少稱呼自己的父親「某某先生」,顯示父子關係的本質確實有了轉變,部分原因來自家庭關係的民主化。
有鑑於此,長久以來大家抱怨禮儀式微,失禮的人越來越多,很可能是一種誤導。問題不在於現代人把歷史悠久的禮儀規範踩在腳下,而是在於這些規範其實一直在變化,所以我們自然會對這些規範究竟是什麼、遵守這些規範究竟有什麼意義產生困惑。在這種情況下,無可避免地就會經常發生一個人的困惑導致另一個人被冒犯。不過困惑與焦慮本來就是生活在動態文化要付出的代價,冒犯則是道德演進無可避免的副產品。假如全然避免做出任何導致冒犯的行為,那麼為少數族群、婦女、同志而奮鬥的平權運動從一開始就不會有任何進展。
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對任何失禮的行為都應該歡迎支持。禮貌的儀式與要求,讓我們在社會中得以享有許多珍視的事物。在輕率否定別人或譴責某個行為、懷念昔日禮貌的黃金時代之前,應該要保持更審慎的態度,要更加自覺到處於什麼樣的文化。我們會想像:以前的時代不像現在變化無常,社會穩定不變,每個人都知道並根據當時的社會期望來做出應有的行為。
就長遠的未來來看,文化與社會習俗還會持續不斷轉變,所以我們的任務不是要回到禮儀的黃金時代,而是要自覺地建立能適切表達價值觀(例如慎思明辨的平等主義)、培養健全道德態度(例如尊重別人、容忍不同生活方式)、以及增進理解力的社會習俗,可能的話,也應該打造能夠讓我們的文化更美麗的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