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誤解
大家對於道德有很多誤解,在你認識基本的道德準則之前,我們先來解決這些誤解。
誤解一:只要是合法的就是對的,只要是不合法的就是錯的
1955年在美國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有一名叫羅莎帕克斯(Rose Parks)的黑人婦女,她因為拒絕在公車上讓位給白人,所以觸犯了法律。她的行為是不合法的,但卻是對的,因為一個善良的社會不應該是根據種族(或性別或宗教或任何人身或價值觀相關的因素)來決定大眾運輸工具上的座位。沒錯,法律在維持和平及避免衝突上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並不是決定我們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的唯一根據。對於任何法律,我們都可以也應該問「這是對的嗎?這是公平的嗎?這是合理的嗎?」好的法律是根據倫理與道德而訂的,不好的法律是根據……嗯,一些其他的東西訂出來的。我們不只有權力不遵守不公平不合理的法律,有些人甚至還認為,我們有義務不遵守。(當然囉,前提是我們願意面對違法的後果,以羅莎帕克斯的例子來說,後果就是被抓去關。)
再來,請想想:沒有法律規定你必須遵守你對朋友的承諾,但是你應該會同意要守信才是對的吧?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事,不代表就是你可以做的事。
誤解二:大家都做的事就是對的事
假設你去參加一個派對,然後你走進一個房間,裡面每個人都在吸毒,聽著很酷的音樂,笑得很開心,其中一個人要你加入,當你在決定要不要的時候,心裡可能會想著「既然每個人都在做,應該沒問題吧?」只是,大家都做的事或很喜歡的事,並不是一個好理由讓你也跟著做。堅強的道德感就像你的人生指南針一樣,永遠指著對的方向,不會受到周圍的人說什麼或做什麼的影響。
誤解三:你覺得是對的就是對的
有些人認為「道德沒有標準答案,而是一種看法,如果你覺得某件事對你來說是對的,那它就是對的。」這種說法是不對的,想像一下,你發現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劈腿,他的理由是「因為我想要劈腿。」或者,你的數學考95分,但是老師只給你C,原因是「我想要給你C。」在這兩種情況中,你都受到不公平的對待。道德標準是不會因為你在當下的感覺,或是怎麼樣比較有利,或是其他人為自己的行為找的藉口而改變。在任何情況下,你都可以根據道德標準來決定什麼是對的。
Q:什麼情況下可以食言?
幾個禮拜前,我答應把我的MP3給小可,因為媽媽說會送我一台新的當生日禮物,但是,昨天晚上媽媽又說,她話說太快了,爸爸說我們沒有這筆預算。現在我如果把MP3給我的朋友,自己就沒有了,我不想食言,但是我也不能沒有音樂!而且,媽媽先對我食言,那我也可以食言吧?媽媽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是啊。我該怎麼辦呢?
@你會怎麼做?
■我可以告訴小可我的MP3壞掉了,然後以後都要很小心,不可以讓他看到我的MP3。
■我就假裝忘記答應他的事了,希望他也忘記了。
■我會告訴他,我不會獲得新的MP3了,然後問他,他還是要我現在這台嗎?如果他覺得這樣我會很難過,也許他就不會要我遵守諾言了。
■我還是會把MP3給他,因為我已經答應他了,然後再想辦法賺錢買一台新的。
A:你這個問題真的很難,感覺上好像你出於一片好意,到頭來卻要受到懲罰一樣,或是被迫在當一個有信用的朋友和你最愛的MP3之間二選一。我們來看看能不能找到兩全其美的辦法,那是最完美的結局,對吧?
人生準則三「尊重別人」的其中一點是要說話算話,意思是不管怎麼樣都要說話算話嗎?在這裡我要很謹慎地說「不一定」。舉例來說,你準備開誠布公地跟小可解釋發生了什麼事,你可以說「我答應要把我的MP3給你,因為那個時候我以為我會獲得一台新的,結果沒有,所以我想要留下我的MP3,你覺得可以嗎?」身為你的好朋友,他可能會說「當然可以。」好朋友應該可以理解的。在這個例子當中,你不需要遵守諾言,因為對方幫你解套了。
但是,如果小可不曉得為什麼回答說「嘿,你答應過我的,所以不管怎麼樣你還是要把MP3給我!」如果這時候你想要反悔,別人會覺得你是個沒信用的人,因為你說話不算話,不只是你的朋友會看不起你(雖然他這樣逼你不能算是好朋友),你也會看不起自己。良心是我們最後的防線,如果我們開始信口開河,為了方便行事隨便承諾別人,那也就連良心都沒有了。
底限:跟你的朋友坦白解釋清楚是最好的方法,這樣是對他也是對你自己忠誠。如果,他跟你以為的不一樣,不會設身處地為人著想,你雖然會失去你的MP3,但是你遵守了你的承諾,是一個值得敬佩的人,長遠來看,這比MP3有價值多了。
Q:網路上的個人檔案一定要用自己的照片嗎?
上個禮拜,我在一個社交網站上建立自己的檔案,但是,我遇到一個難題,如果我放自己的照片,應該不會有人跟我連絡。大部份的人只會以貌取人,而我長得又矮又胖,所以我決定放一張在網路上找到的照片(我不認識那個人,但是他很好看,看起來應該跟我同年),我想這樣應該可以讓我交到不少朋友。等到有人真的要求見面時,再寄給他們我真正的照片。如果他們是真心要跟我交朋友,應該能夠理解為什麼我的檔案要放別人的照片;如果他們不是真心的,就算他們覺得很生氣,那也沒關係。但是,我的好朋友覺得我應該放我自己的照片,你覺得呢?
@你會怎麼做?
■放一張好看的照片會比較好,即使不是你自己的照片,應該沒有人會發現吧?
■好像不應該,但是我不確定為什麼,我想我只是不想假裝自己是別人,即使是我不認識的人。
■我絕不會用別人的照片來假裝是自己。
A:在自己的檔案中放別人的照片牽涉到很多問題。
人生準則三告訴我們要尊重別人,其中一點是對人要誠實,拿別人的相片假裝是自己就是不誠實,你在誤導別人相信你是另外一個人,而且,沒有經過別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人家的照片,也是違反了人生準則三,這對於照片被你盜用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尊重的行為,如果有人未經你的同意,或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你的照片,你應該會覺得那是不對的吧?同理可證。
另外,你可能沒有意會到,這其實也是不尊重你自己。首先,你覺得如果是放自己的照片,沒有人會連絡你,但是你在網路上的檔案代表的不僅僅是你的外表,還可以用來說明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想想看你的興趣是什麼,像是下棋、聽音樂、看電影、打電玩,一定有很多人跟你有一樣的興趣,或是跟你一樣對某些事情也很狂熱,這些志同道合的人應該不會在乎你長得如何。沒錯,的確有些膚淺的人只在意外表,但是,你也不想跟這種人做朋友啊。當你用別人的照片時,不只是欺騙別人,也是欺騙自己,你基本上是認為「我長得不好看,沒有人會喜歡我。」這根本就不對,你現在身邊的朋友就是最好的證明。
我們來看看人生準則五「要愛人」在這裡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要仁慈、愛人和關心人不僅是對別人,也是對自己。對自己的外表這麼嚴厲是不愛自己。
人生準則五的真義是為了自己而改變(像是養成更好的飲食和運動習慣),並且接受──甚至是擁抱──你無法改變的部份(像是你的身高)。
最後,人生準則二鼓勵我們讓事情更好,人生準則四告訴我們要把不公平的事變公平(也就是修正錯誤),現在,把別人的照片換回你自己的照片,就是最好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