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潛意識洩露出一切
第一章 他們真正的想法是什麼(摘錄)
不要只專注於別人的談話內容,也要注意對方的說話方式,包括他們的用語模式和句子結構,才能猜出他們真正在想什麼。為了證明其中的運作方式,我們先從最簡單和快速的文法開始。
在文法層面上,代名詞都是跟某些個體或一群個體有關。它可以是主格、受格、或所有格,全看你怎麼使用。從文法上來說,在討論一個人或多個人時,會有三種不同的視角:
.第一人稱(我、我們、我的、我們的)
.第二人稱(你、你們、你的、你們的)
.第三人稱(他/她、他們、他/她的、他們的)
從表面上來看,代名詞好像只是用來取代名詞,這樣人們就不用一再重覆相同的字詞。譬如,「約翰在約翰的屋子裡弄丟了約翰的皮夾」這一句不是很好,但「約翰在家裡弄丟了他的皮夾」這一句就好多了。可是,從心理語言學的角度來看,代名詞可以透露出這個人是否企圖拉開自己跟所說的話之間的距離,或是完全與它隔開。就像一個不夠老練的騙子可能會移開目光,不敢看你,因為目光接觸會拉近距離,而說謊的人通常都有某種程度的罪惡感,會在下意識裡企圖拉開自己跟謊言的距離。人稱代名詞(我、我的),意味這個人忠於自己的說法,對它很有自信。而省略動作裡的人稱代名詞,則可能暗示這個人不願接受這句話的責任歸屬。
舉一個在日常生活裡讚美別人的例子。如果一個人相信自己說的話,很可能會使用人稱代名詞,譬如:「我真的很喜歡你的提案」或者「我愛死了你在會議裡說的那番話」。但如果是不太誠懇的恭維話,說法可能會改成:「提案不錯哦!」或者「看來你做了很多研究調查」。以第二種情況來說,他在句子中完全把自己移除了。執法機關裡的人很熟悉這套原理,所以辨別得出誰在謊報自己的車被偷了,因為他們通常會用「車子」或「那輛車」這樣的字眼,而不是「我的車」或「我們的車」。當然,你不能單憑一句話就判定對方誠不誠實,但這是第一個線索。
疏遠的第二人稱
就算這個對象使用了人稱代名詞,但如果從主動語態變成被動語態,也可能代表這當中缺少了誠懇。主動語態比較強勢,也比較有直接性的互動,它透露出這個對象有在展現這個句子裡動詞的動作。但如果是被動語態,這個對象便是受到了其他實體的外力作用。
比方說,「我給了她這支筆」是主動語態,至於「這支筆是我給她的」則是被動語態。請留意這其中的措辭變化,它是如何微妙地降低了說話者的個人責任。另一個例子是,假設有兩個手足原本在玩耍,然後弟弟或妹妹開始哭泣。當母親或父親詢問:「發生了什麼事? 為什麼他在哭?」另一個小孩通常會說,因為「他跌倒了」、「她受傷了」或者「他撞到頭了」,而鮮少會說:「是我做了『A動作』,才害他有『B結果』。」小孩是利己主義者,確實不太可能擔起責任地大聲說:「是我把他往牆壁推,他才撞到頭的。」或者「她爬到我背上時,我應該更小心一點才對。」
我們再看看另一種情境。在一項題目是「會害你工作面試落空的用語」的研究調查裡,研究人員評量了現實生活中成千上萬個求職者的面試用語。他們光是根據用語模式,就成功地將這些求職者區分成表現不佳者和表現優異者。
以下是他們的發現:
.表現優異者的回答有超過六十%是用第一人稱代名詞(我、我們)。
.表現不佳者的回答有超過四十%是用第二人稱代名詞(你、你們)。
.表現不佳者的回答有超過九十%是用第三人稱代名詞(他、她、他們)。
表現優異者在面試時會勇於表現,因為他們拿得出自己的實際經驗。表現不佳者不會這麼做,也無法這麼做,因為他們欠缺真實世界裡的經驗和成就,比較可能給一些抽象或假設性的答案。
表現優異者會說:「我每個月都會打電話給我的顧客,瞭解他們的現況。」或者「我在ABC企業裡的時候,每天都要打兩百通電話。」
表現不佳者會說:「顧客應該定期聯絡。」或者「你(或者做業務的人)應該經常打電話給顧客,請他們分享……」
當你把自己從說出口的動作裡拿掉時,所傳遞的就是一個隱匿的訊息(甚至也可能是在對自己隱匿)。比方說,你詢問一個小孩,度假營的第一天過得如何,你會留意到同樣的描述內容卻透露出兩種不同的經驗印象:第一個充滿熱情,第二個則是興趣缺缺:
A的反應:「我吃了早餐,然後我們就去公園玩盪鞦韆,一直玩到我得去游泳為
止。」
B的反應:「先是吃早餐,然後他們把我們帶到公園那裡玩盪鞦韆,一直玩到他
們要送我們去游泳為止。」
被動語態或者省略代名詞的用法,也可以淡化那些可能不被接受的訊息或具有對抗性的訊息。比方說,有個人興奮地宣布:「我們贏了這場比賽!」而不是「這場比賽(是我們)贏了。」因為主動語態再加上有人稱代名詞的訊息,就會傳遞出一種團結一心的氣勢,使整個氛圍變得歡樂和自豪。同理,政治人物往往會用勉強接納或表達歉意的措辭方式,企圖減輕直接責任,譬如「錯誤已經鑄成」、「真相從來不完美」以及「人民值得擁有更好的」。這類遣詞用字也暗示了說話者的性格。若是你的裁縫師對你說:「你的褶邊那裡,我有點沒處理好。」而不是只說:「有地方沒處理好。」我們便能大膽假設這位裁縫師在工作上是很誠實和光明磊落的。
差異立現
疏離性語言(distancing language)有各種形式,請先看以下幾句成對的措辭,再反問自己,哪一句比較誠懇,能讓你產生共鳴。
「我肅然起敬。」—「我好震憾哦!」
「我發現自己充滿驕傲。」—「我好驕傲哦!」
「就我本身而言,非常高興。」—「我太高興了!」
「我是一個很忠誠的仰慕者。」—「我太崇拜了!」
第一類措辭是企圖用一種感性的強力訴求來印刻出那個訊息,卻無法說服敏銳的旁觀者,因為這其中展露了兩個語法上的問題。第一,高亢的情緒狀態都是伴隨著簡化的文法結構,而不是過多修飾的結構。坦率又滿載著情緒的句子,都是簡潔又露骨的,譬如「救命啊!」或「我愛你!」。再者,說話者把他自己(也就是那個『我』)跟那個感性的情緒隔離開來。以下哪一種陳述聽起來比較可信?
陳述A:「我太感恩我太太生還了,我太感謝所有救援人士。」
陳述B:「就我本身而言,我很感恩我太太生還了。我覺得我自己非常感激所有救援人士。」
陳述A可以讓你由衷領會對方的心情,至於陳述B就像是一份公關新聞稿。陳述B給人的感覺沒有那麼擔心,似乎說話者有充分的時間讓自己先冷靜下來和沉澱思緒。但是,在一個一觸即發、充滿情緒的情境裡所呈現出來的語言模式,通常比較類似陳述A。
在類似的情境中,若對方使用陳腔濫調和裝腔作勢的比喻,也是高度可疑的。企圖利用這些用語來將自己描繪得慷慨激昂的人,其實只是在試著精打細算地傳遞某種不屬實的情緒。捏造情緒是很耗腦力的,使用這些借來的措辭,也一樣很耗腦力。舉例來說,你去請教任何一個創傷受害者的遭遇,絕對不會聽到對方說出尼采的話,譬如「生活就是要承受痛苦,要生存下去就得從痛苦中找出意義」。
當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視角的改變,我們可能會接受某種比較哲理性的觀點。但是,沒有人會在充滿情緒的當下遭遇裡,氣定神閒地吟誦「繽趣」(Pinterest,一種應用程式)裡那些以痛苦之美為題的短文。同樣的,若有人提出了創傷經驗「會在我的杏仁體裡永不磨滅」這類說法(情緒記憶都是儲存在腦部的杏仁體裡),那就太虛偽了。陳述的方式必須與情緒具有一致性。
在真實生活裡,經常有人公開呼籲協尋失蹤親友,而針對這些呼籲所做的廣泛研究發現到,最誠懇的呼籲方式會比較口語,他們希望失蹤親友能夠生還,對這些親友有較正面的情緒,而且會避免口出惡言。簡言之,這些懇求會流露出原始的感情,懷抱希望,不會說出負面的座右銘或標語。
委婉的說法
「人造絲」就是聚酯纖維,而「人造皮革」就是塑膠,但是製造商不能在商品標籤上刻意欺瞞,於是改變說法。畢竟有些字詞會帶給人負面的聯想,而委婉的說法可以幫忙降低情緒上的衝擊。也因此,厲害的業務人員絕對不會對你說「得簽合約」,而是建議你「完成書面作業」,即使這兩種說法都是指同一件事,因為我們總是會擔心沒先找律師看過一遍就簽合約未免太欠考慮,不過,完成書面作業就是一件你可以放心去做的事,對吧?
技巧嫻熟的訊問者都知道要避用一些惡言或傷人的措辭,譬如侵占公款、殺人、說謊、認罪,而且會避免使用可能造成他和對方處於敵對狀態的語言。比方說,他不會說:「別再撒謊了,把真相告訴我」,反而會說「我們來聽一下整個故事吧」或者「我們來把事情澄清一下,這樣對大家都好」。
政治人物比大多數人都更理解語言對態度和行為的影響層面。在軍事行動期間,我們聽到的都是「附帶損害」,絕不會被直接告知「有平民意外被殺害」。如果我們聽到的是「誤傷」這兩個字,就不會像得知「我們的軍人彼此互相射擊」那麼在意。另外,在看晨間新聞時,如果被告知的是「傷亡人數」,就不會像記者直接說出「死亡人數」這個字眼那麼可怕。
在日常生活裡,我們也在做同樣的事情。我們可能會用「浴室」、「化妝室」、「洗手間」來代替「廁所」這兩個字。而且我們寧願跟保險公司說「發生了事故」,也不願說出「撞車」這兩個字。當然,請一個員工「走路」或者告訴他「被解雇」了,這兩種說法絕對勝過於「炒魷魚」這三個字。
使用委婉的說法,表示大家都想淡化或轉移太過直接的衝突,而且原因可能是:(a)要讓自己的請求或行為不要那麼明顯,(b)擔心自己的訊息不會被接納,(c)對這個主題本身感到不安,或者(d)以上皆有。(未完)
第二部 人肉測謊機
第六章 評估誠信(摘錄)
肢體語言太容易偽裝,所以整體來說,如果不是面對面,你很難光靠肢體語言去判斷對方。為了提升你的判讀能力,你必須稍微調高熱度,引進情緒上的壓力源。方法是提出一個問題或做出一個陳述,但內容並不是在指控對方,而是婉轉地提到可能的行為。如果他聽不懂你在暗示什麼,表示他可能沒有隱瞞,但要是他變得很防備,就代表他知道你看出了什麼,而他之所以知道的唯一理由,就是這個指控可能是真的。
懷疑:有個運輸單位的主管懷疑一名公車司機在上班時間喝酒。
提問:「約翰,我想請教你一件事。我有個在另一個終點站服務的同事,那裡有個司機好像有點問題。他覺得那個司機可能在值班時喝酒。你有什麼建議?他要怎麼跟那個司機談這件事呢?」
如果對方心裡有鬼,他會很不自在。但如果他值班時沒有喝酒,那麼他會很高興有人請教他的意見,於是提出自己的看法。
如果對方的回答類似這樣:「是誰跟你說了什麼嗎?」或是「你為什麼要問我對這件事的看法?」表示他很緊張。但這也不代表對方絕對心裡有鬼,不過你也許可以再加油添醋,提出指控,這會讓對方直接採取守勢。
對指控的反應
一般準則是,說真話是很直接又簡單的,不會令人費解,也不會繞來繞去,搞得複雜難懂。如果有個人不否認別人對他的指控,或者他把一個簡單的「否認」埋在兩頁長的隨想或十分鐘之久的抨擊裡,這就強烈暗示他是在欺騙。
一個真實可信的否認是直接又明瞭的,譬如:「不是我做的。」但是,對方要是用「你怎麼問我這種問題?」「這太瞎了!」「去問那些認識我的人,我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或「你怎麼可以懷疑我的誠實?」這類說法來加以否認,那就很啟人疑竇了,原因不是這個人太過此地無銀三百兩,而是這些回答都不是直接了當地否認。被誣告的人若是要說真話,就沒有理由不直接斬釘截鐵地否認。至於欺騙的人,當然會想拉開自己跟那個罪行的距離,卻又往往難以用明確的語言直接否認。
基準點是,如果某人殺了妻子,你可能會聽到對方說,他有多愛老婆,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或者他不是惡魔,也不是瘋子。如果一名老師虐待學生,你可能會聽到對方說,他絕對不會傷害小孩,或他不是一個性變態,又或者學校裡每個人都很愛戴他。如果你的員工從公司裡竊取財物,或者保母傷害你的小孩,你可能會聽到對方說:「大家都喜歡我……我這個人在名聲上是沒有汙點的……我不是壞人。」這一切的回答可能都是美好又真實的(就算回應裡有這類長篇大論的說法,也是可以,但應該是先直接否認,後面才長篇大論),但這個人的回應重點應該是:先對這個行為做出清楚明白的否認,而不是一再想證明他不是會做出這種行為的人。
雖然我們在講的是否認,但請記住,不是所有否認都生而平等。像是「我否認這些指控」的說法,就跟「不是我做的」不一樣。對指控的否認,意思是這個人拒絕承認有罪,但這跟否認做過這個行為是不一樣的。真實可信的否認,是清清楚楚的「不是」兩個字。只有說「不是」,才是「不是」,也因此說「是」,就是「是」。
按照這個邏輯來看,對方要是拖拖拉拉的,就表示他不夠坦誠,因為他需要給自己一點時間來考慮各種可能性,為他的答案做好準備或者轉移話題。也因此,他可能請你再重覆一遍問題;他自己再重覆一遍問題;請你釐清問題後,他再釐清自己的答案;或者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你的問題。比方說,當你在面談一名保姆時,可能會問:「你有打過託你照顧的小孩嗎?」不合格的回答聽起來會像這樣:
「這是個好問題。」/「我很高興你提出這個問題。」
「說句老實話……」/「坦白說……」/「老實跟你說……」
「呃,這問題不像是非題那麼簡單。」
「你知道我很反對這種事,我覺得這在道德上來說應該受到譴責。」
除此之外,「我為什麼要騙你呢?」這句很常聽到也很令人討厭的話,也是不合格的回答。如果對方用這個答案來回應你的指控,你大可以懷疑對方。不過,如果有人被指控曾經做過什麼事,說不定他有什麼好理由才會騙你他沒做。所以,在任何情況下,如果你覺得對方在撒謊,最好不要直接拆穿。因為萬一你錯了,可能會傷了彼此的感情,造成這個人開始提防你,你就很難再挖掘出任何資訊。
撒謊要花力氣
由於說謊比說實話需要耗費更多的心神和力氣,因此騙子經常會走捷徑,也就是說,他們會在表達上盡量縮減那些需要深思和反省的東西。所以,你要留意以下四種情況,如果能聽到或判讀出其中一種或多種,就有懷疑的好理由了:
.自以為是地發表意見,以及把一切哲理化
.自我參照
.內容複雜但空洞
.對話過後感到鬆了一口氣(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