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佛陀教義的起源與傳播(節錄)
並非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想法。人們幾乎在生活中的每一個領域,包括宗教這個領域在內, 都有不同的需求、興趣和性情,身為善巧的導師──佛陀,根據眾生的種類來傳授各種不同的教法。巴利語傳統和梵文傳統是包含這些教法的兩大佛教傳統,我們將要檢視這兩大傳統的發展,但在此之前,我們要先談談釋迦牟尼佛的生平事蹟。
佛陀的生平
巴利語和梵文兩個傳統都認為,悉達多.喬達摩(Siddhārtha Gautama)王子出身釋迦族(Śākya),在西元前五或六世紀出生於今日印度和尼泊爾的邊界。他從小就心地善良,並在藝術和學習研究方面出類拔萃。在早年時期,他住在王宮之內,過著受人呵護備至的生活,但到了他青年時,他走出宮牆,出外探險。他在城裡看見一個生病的人、一個老邁的人,以及一具屍體,這促使他深思生命的痛苦本質。當他看見一個遊方的托缽僧時,他思量從輪迴解脫的可能性。因此,在二十九歲那年,他離開了宮殿,脫下皇家的服飾,展開遊方托缽的生活。
他師從當時偉大的導師,嫻熟精通他們的禪修技巧,但是卻發現這些技巧並未帶來解脫。他在森林裡從事嚴格的苦行六年,了解到虐待、折磨肉體並無法調伏自己的心之後,他採取中道, 為了修行而保持身體的健康,同時不放縱自己沉溺於不必要的舒適之中。
他坐在現今印度菩提迦耶(Bodhgaya)的一棵菩提樹下,立誓在成就正等正覺之前絕不起身。就在陰曆四月的滿月之夜,他清淨了心的所有障蔽,增長了所有的美好功德,而成為「正等正覺者」(巴sammāsambuddha;梵samyaksaṃbuddha)②。當時,他三十五歲;在隨後的四十五年間,他對前來聞法的人傳授他從自身經驗所發掘的教法。
佛陀教導來自各個社會階級、種族和年齡層的男男女女,其中有許多人選擇放棄家庭生活而出家,僧伽於焉誕生。當佛陀的追隨者有所了證,而成為善巧的老師之後,他們便與其他人分享所學,把佛陀的教法傳遍整個古印度。在之後的數個世紀之內,佛法往南傳播至斯里蘭卡,往西傳播至現今的阿富汗,往東北傳播至中國、韓國和日本,往東南傳至東南亞和印尼,往北傳至中亞、西藏和蒙古。在近年,許多佛法中心已紛紛在歐洲、美洲、前蘇聯共和國、澳洲和非洲等地成立。
我覺得我和喬達摩佛陀之間有深厚的緣份,也深深感謝他傳授的教法和展現的生命典範。他洞悉心的運作和活動,這種深刻的洞見和領會是前所未有的。他教導,我們的觀點會影響自己的體驗,而自己身上的痛苦和快樂的體驗並非由他人所強加,而是心的無明和煩惱(巴kilesa;梵kleśa)的產物。同樣地,「解脫」和「正等正覺」也都是心的狀態,而非外在的環境。
②「正等正覺者」(巴sammāsambuddha ; 梵samyaksaṃbuddha)是對佛陀的尊稱,「sammā」 意指「完全地」、「圓滿地」、「正確地」;「sam」 意指「自己」、「親自」;「buddha」意指「覺悟者」。「正等正覺者」即指自己完全地覺悟了一切法的人。北傳佛教依梵語「samyaksaṃbuddha」音譯為「三藐三佛陀」,意譯為「正等正覺者」、「正遍知」。
第二章 皈依三寶(節錄)
所有的佛教傳統都同意,皈依三寶是人們成為佛教徒的分界。儘管人們可能會因為各種不同的理由而皈依三寶,但穩定的皈依則來自我們對教法的認識和了解。這種認識和了解是透過論理和體驗而產生的,進而親證佛陀的教法為真。
佛陀傳授解脫和覺醒的道路,是他帶領我們的主要方式。《三摩地王經》(Samādhirāja Sūtra, 漢譯為《月燈三昧經》)說道:
諸佛不是用水來洗淨罪過,
不是以他們的雙手清除眾生之苦,
或把他們的證德轉讓給其他人;
而是為眾生教導實相的真諦,
令他們獲得解脫。(LRCM 1:73)①
我們必須遵循此一道路,並且加以實修,這個工作無人可以代勞。佛陀鼓勵我們去了解他的教法,而不要盲目地信守奉行,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日,這一點尤其真確。由於識字能力和教育普及,人們不再滿足於盲目的信仰,人們接觸許多宗教文獻,而且如果年輕的世代發現老一代佛教徒的說法膚淺、不適當或迷信,他們就不會心悅誠服。因此,為了利益未來的世代,我們必須好好地學習和修持佛法,進而將佛法傳授給其他人,並且透過我們如何生活的範例來顯示佛法所帶來的利益。
我們必須認同和清楚地了解三寶,才能夠適當合宜地皈依。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了解四聖諦是重要的。在「皈依」的基礎上,我們繼續聞、思、修佛陀的教法,因而使我們的皈依變得更加深刻。深刻的皈依鼓舞我們更加投入於學習和修行,因此,在皈依和了解教法的相互輔助之下, 我們得以在修道上進展。
三寶的存在
在巴利語和梵文的佛經當中,佛陀曾說:「見現象(萬法)緣起的本質者,即看見法;看見法者,即看見如來。」(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如來)。龍樹解釋,了解現象的緣起本質,即是證實三寶存在的關鍵。
在經過檢視之後,我們發現人與現象是相互依緣的。依緣有三個面向:
一. 緣生(由諸緣和合而生)的事物仰賴它們的「因」與「緣」,例如芽從種子而出,我們的經驗和感受取決於之前的行為或「業」。
二. 所有「常」與「無常」的現象(法),皆仰賴它們的組成成分。❷我們的身體是由手臂、雙腿和內在器官等部分所組成,而這些部分則是由其他部分所構成。我們的心是由一連串細微的心之剎那所構成,而這一連串的剎那心形成心的相續。
三. 在最細微的層次上,所有的現象皆由心所計執、假立而成。在雙臂、雙腿、一個軀幹、一顆頭顱等的基礎上,由心計執和假立出「身體」。我們依身與心聚合之相而安立「人」 (person)這個名稱。
無明是輪迴的根源,無明將所有的人和現象理解為擁有一個「我」(巴atta;梵ātman),而且這個「我」是一個獨立、本具的本質,與因緣、成分以及計執和假立它們的心無關。由於所有的人和現象都依賴其他的因素而存在,所以,它們並無獨立或本具的存在。由於無明欠缺真實可靠的基礎,因此,它是一種謬誤的心。另一方面,智慧則是可靠的心,它理解實相,了知所有的人和現象都必須仰賴其他因素而存在,因此空無自性。智慧對實相的理解可以壓制無明,並且藉由一再地禪修,智慧可以將無明從我們的心續中徹底根除,使得解脫成為可能。
如此一來,認識「緣起」有助於我們了解構成佛陀教法基本架構的四諦。無明曲解實相, 煩惱因而生起,進而造業,導致痛苦,這即是四聖諦的前兩諦苦諦(巴dukkha-sacca;梵duḥkha-satya)和集諦(巴samudaya-sacca;梵samudaya-satya)。
認識緣起也能夠使我們了解空性和無我──人和現象相互依緣,因此它們並無獨立的存在。我們可以藉由論理來確立空性和緣起,並且能夠直接體驗。了解空性的智慧是第四諦─道諦(巴maggasacca;梵mārgasatya),可以消除因為曲解實相而產生的無明、邪見和煩惱。如此一來,我們可以實現所有無明和煩惱都被移除的狀態,這就是涅槃(真正的寂滅),即第三諦──滅諦(巴nirodha-sacca;梵nirodha-satya)。
因此,四聖諦是存在的,四諦的後兩諦(滅諦和道諦)是三寶中的「法寶」。那些在心續中了證部分道支和寂滅的人,則是僧寶。當僧伽的修行進展到盡除一切煩惱和障蔽,所有的道支和功德都臻至圓滿時,他們就成為佛寶。因此,就所有現象都依賴其他因素而生且無獨立存在的這個事實,我們可以證明三寶的存在。基於此一理由,佛陀說:「見緣起者即見法,見法者即見如來。」
當了解到心的增長可能會使我們了證三寶,我們對三寶的信心就會因為這種了解而增強。以此對於四聖諦的了解,將賦予我們信心,不但信任三寶是能夠帶領我們成就正等正覺的心靈指引,也相信自己會成為三寶。
三寶在歷史上出現的順序,和個別的修行者成為三寶的順序有所不同。從歷史的觀點來看,佛陀首先出現,然後他傳授教法,人們修持這些教法而獲得果位。擁有果位的弟子即是聖者(ārya)──僧伽。
個別的修行者先培養道諦和實踐滅諦而實現法寶,他也因而成為僧寶。他進一步在心中強化法寶,直到成就正等正覺,就成為佛寶。
①《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諸佛非以水洗罪,非以手除眾生苦,非移自證於餘者,示法性諦令解脫。」(宗喀巴著,法尊法師譯,《菩提道次第廣論》,台北:大千出版社,1996 年,頁75)
❷恆常的法(常法)是無礙虛空、空性和寂滅等法, 不仰賴因緣,所以不會時時刻刻地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