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故事
你就靠這個賺錢,其餘的都是技巧。
接下來要講的是這本書最重要的一課,也可能是所有劇本課中最重要的一課。事實上,我是無意中偷聽到的:
兩個人排隊買《心靈訪客》(Finding Forrester)的票,一個傢伙問:「這部電影在講什麼?」他的朋友回答:「史恩.康納萊(Sean Connery)。」
永遠別忘記這一點。
也許這跟你心中的信念正好相反──你並不是要努力寫出一個偉大的故事,也不是要設法描繪出一張藍圖、讓製片廠能把它拍成電影,你寫的東西更無法治癒癌症或贏得諾貝爾文學獎──你寫的只是演員的誘餌。
電影業剛開始時,演員的名字根本不會在銀幕上出現。這並不是因為那個時代的製片人是笨蛋,正好相反,那很可能是他們精明的小算盤。不過很快地,公眾發現演員能抓住他們的眼球,承載他們的想像。影迷們開始寫信給「比奧格拉夫女郎」(Biograph Girl),而接到粉絲來信的女演員們則告訴比奧格拉夫公司,在下一個合約裡她要加上一條:自己的名字必須出現在銀幕上。製片人被迫讓步,然後觀眾終於在銀幕上看到了這個演員的名字:瑪麗.碧克馥。接下來發生的一切都已經寫入電影史冊了。
製片人老早老早就知道公眾只對電影明星感興趣。不是故事,不是導演──看在上帝的分上──也不是編劇。只有演員。當某人說,「我們正把這個劇本送去給一個天才」,這個「天才」就是演員。
如果你的故事構想不能讓一個演員興奮,如果他們不覺得這個角色和對白能幫他們贏得一座奧斯卡小金人,或者讓他們看起來酷斃了,或者讓觀眾淚腺噴發、春心蕩漾,那麼你的電影就不會被拍出來。為了讓演員興奮,你必須讓製片人興奮,為了讓製片人興奮,你必須讓劇本開發部主管
[1]興奮,而為了讓劇本開發部主管興奮,你必須先讓一個審稿人興奮。
為了讓這個審稿人把你的劇本推薦給他的老闆,你必須先得讓他讀這個該死的東西。對,這就是全部流程。
所以,你要竭盡所能讓每個審稿人都讀到你劇本的最後一頁。當然如果你的劇本很爛,他們肯定就不會如此自虐了。
好了,接下來讓我們捲起袖子大幹一場吧,找出讓你的劇本爛透了的原因。先告訴你一個好消息:絕大多數劇本都需要改寫、重寫或者修修補補。今天爛的不代表永遠爛。
──除非,你有一個很爛的構想。那你死定了。
一旦選定了故事構想,你就要全心投入了。看過吃早餐的豬是什麼樣子吧,找找全心投入的感覺。
「投入」與「全心投入」的區別是什麼?小雞吃早餐那叫投入,而小豬吃早餐則叫全心投入。──無名氏
牢牢記在這一點,以下要進入「你的劇本遜斃了的100個原因」,同場加映一大堆「亡羊補牢」的好法子!
第一場 構思
1、你寫的並不是你真正有興趣的東西!
寫那些讓你深深著迷、欲罷不能的東西,那些讓你血液沸騰,讓你午夜難以入眠,讓你在雞尾酒會上不顧場合熱烈爭論,甚至不惜和老友鬧翻的東西。
「寫劇本將改變你的人生,就算你沒辦法賣掉它,最起碼你改變了自己的人生。」──約翰.特魯比
我們應該讀懂「好萊塢傳奇劇作教師」約翰.特魯比這句話中的暗示:你現在寫的東西在深深吸引別人之前,是否深深吸引著你自己?雖然那可能深藏於表面之下的十七層底,不過你筆下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有料?
如果你有什麼想「說」,那你的劇本就值得一讀。即使你寫的是一齣光屁股銀行搶匪的歌舞片,一樣有可能贏得投資。
寫作不適合懦夫,它需要投入巨大的心力和精力,艱苦卓絕。從事這項工作一段時日,你就會痔瘡加背痛纏身。如果你一心只想著撈錢,絕對沒辦法捱過這漫長過程中深入骨髓的艱苦。所以,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得確實有什麼想說才行。
你為什麼想要寫作?你為什麼充滿激情?對你來說什麼東西很重要?什麼是你能寫的、你關心的、你知道的、審稿人有興趣看的?有什麼故事你比其他任何人更有資格說?如果因為之前七部衝浪驚悚片都賺了一筆,所以你也要寫一部,那從一開始你寫作的目的就是錯的,而精明的觀眾也能聞到這種從內而外散發出來的腐臭味。你可以寫這個世界上最愚蠢的電影(如果其中確實有什麼迷住了你)──那你終於有機會寫點與眾不同的東西了!
想想《婚禮終結者》(The Wedding Crashers ),乍看之下似乎愚蠢到家:兩個傢伙偷偷溜進婚禮,就為了騙吃騙喝泡馬子。我打光棍那陣子怎麼就沒想出這麼絕的點子?要是我之前就想到,然後坐下來理清思緒、把這個劇本寫出來就好了!言歸正傳,讓我們看看這個蠢故事,它還真的有料呢。對,一些深邃的東西:兩個朋友之間的友誼。這是一個就像《絕命終結者》(Tombstone)、《男孩我最壞》(Superbad)那樣發生在在兩個可愛傢伙之間、表現兄弟情深的故事;而且《婚禮終結者》的內核真實感人,它不是一齣腦殘喜劇,而是一個討喜溫暖的故事。
「王八蛋才知道哪個會紅。」──雷.查爾斯
你沒辦法知道哪個劇本能賣出去。根本不可能。沒人能辦到。寫你真正感興趣的內容的原因之二,就是你根本就不知道觀眾到底愛讀哪種故事。製片人總是會告訴你他覺得自己想要什麼,但其實他心裡一樣沒底。他只是盡力表現得好像他知道一樣,而且他的理由似乎很有說服力。但記住,他還相信他的孩子不會偷喝他的酒呢──所以為什麼要聽他的?對經紀人和演員也一樣──還有地球上任何一個會喘氣的活人。
你必須寫那些對你真正有意義的東西,因為:
「不管他們說什麼,那並不是他們真正想要的。」──貝爾菲爾德定律
若回到1976年,你在路上隨便找人,問他們想看哪一類電影,他們會回答:「老兄,還用問嗎?當然是《大白鯊》(Jaws)那種電影啊。天啊,那殺人鯊真是酷斃了!」話雖如此,其實他只是因為喜歡《大白鯊》,就想當然耳認為自己想看《大白鯊》那樣的電影。但他真正想看的是驚異、精采、新穎,而且一點都不像《大白鯊》的片子,但他沒辦法清楚說出來──因為在觀眾還沒親眼看到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想看什麼!觀眾真正想看、紅到發紫的電影終於在1977年出現,那部片子叫作《星際大戰》(Star Wars)。
製片人也跟觀眾一樣,只有等到你給他們東西的時候,他們才知道他們想要什麼──那就把你的東西給他們吧!
如果他們相信什麼能大賣,就會竭盡全力去叫賣──所以寫點你認為能讓別人賣出去的東西吧。即使它可能找不到買主,最起碼你寫了自己真正想寫的東西!
強力推薦唐納德.大衛斯
[2]寫的《說出你自己的故事》(Telling Your Own Stories),這本書應該可以幫你找到你的故事。
對於選擇要寫什麼,有個方法是看有沒有某個想法總是固執地一再冒出來,而且對你說:「聽著,老兄,我就是你必須說的那個故事。」你有沒有對某樣特定事物長期保持興趣?也許就可以把這份狂熱變成一部電影。如果它長久以來一直戳著你的五臟六腑,那就拿起筆桿來搔癢吧!寫你真正想寫的東西比較容易,因為審稿人能感受到你發自內心如假包換的熱情。
有很多種方法可以幫你找到創作的題材:你可以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一個原創的想法……你擁有完全的自由,可以創造世界、人物、事件,甚至你故事中的歷史都可以任你撰寫。你掌管一切,放手去做,好好享受吧。或者,你可以剽竊歷史,寫出《特洛伊:木馬屠城》(Troy)或《300壯士:斯巴達的逆襲》(300)。你可以把一本公版小說改頭換面,比如珍.奧斯汀的《艾瑪》(Emma)──嘿,然後你就變出了《獨領風騷》(Clueless)!你也可以花錢買下一個短篇故事、某人的傳記、一本書或者雜誌上的一篇文章,怎樣都行。
不管你選擇寫什麼,你筆下的人物都必須能夠吸引我們的注意。所有好的寫作都是寫人的狀態。電影越耽於情節、動作、特效而疏於人物的刻畫與呈現,就越容易陷入困境,迷途難返。看看《終極警探》(Die Hard),你會為約翰.麥克連(John McClane)和他的妻子憂心,還擔心外面的警員,另外還記掛著汽車修理廠豪華轎車裡的孩子。如果我們對你的人物根本就漠不關心,那就完了;相反地,只要我們與你的人物建立了某種聯繫,你就萬事大吉、勝利在望了。
你是你的故事構想的第一個觀眾,它必須先讓你感興趣。
如果你真的動手去寫了,你對這個故事構想的興趣能維持數年不墜嗎?你當然不想眼見火花漸漸熄滅,然後摸黑撞進岔路口的花園裡。你的故事構想有這麼偉大、讓人興奮、不可抗拒嗎?你能吸引審稿人從頭讀到尾嗎?你覺得自己能賣掉它嗎?你寫的方式有任何出奇之處嗎?
會有製片人願意冒著光腳踩過玻璃屑的風險去拍你的電影嗎?
2、你的構想還不夠有創意到令人激賞!
去看電影!看看那些已經被拍出來的電影,看看那些有趣而具原創性的影片,像是《王牌冤家》(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還有《奪寶大作戰》(Three Kings),一開始看起來好像是個簡單的小型戰爭故事,但是漸漸卻變成了更引人入勝的東西!
「人類最古老也最強大的情感是恐懼,而最古老也最強大的恐懼,則是對未知的恐懼。」──H.P.洛夫克萊夫特
帶我們去一個從未去過的世界,給我們一次意外之旅。《口白人生》(Stranger Than Fiction)是一部特別的喜劇,而《2001太空漫遊》(2001:A Space Odyssey)剛問世時,真的是橫空出世、空前絕後的一部巨作──見鬼了,直到今天它依然是!還有《蹺課天才》(Ferris Bueller's Day Off)、《無法無天》(City of God)、《變腦》(Being John Malkovich)、《狗臉的歲月》(My Life as a Dog)……
每一個都是精采的原創。如果你不能帶審稿人到一個他們不曾去過的世界,憑什麼要求他讀完第一頁?
嘿,我有個禮物要送給你,一個你在電影裡從未見過的世界!這個世界離你所在之地不過幾哩遠,且迄今為止還是一片電影處女地。問自己這個很難的問題:「你如何才能帶我們踏上一段某種程度上新穎而又吸引人的旅程?」約翰.巴里(John Barry)的《洪濤駭流》(Rising Tide)是一本令人震驚的紀實文學,描寫19世紀中葉一位潛水鐘的臨時代理工程師伊茲行走於密西西比河之底:
沒有光,伊茲沒辦法看到河流,卻能感受到。黑暗靜謐之中,水流擁抱著他,河底吸吮著他,水流也會猛擊、拍打、凌虐、拖曳著他,只能時而順著水流,時而逆流前行。跟風不一樣,水流永不停歇。之後他寫道:「有時我得下沉到河底,但水流很急,需要非常手段才能使潛水鐘下沉……河底漂移的沙子就像厚重的暴風雪……在水面下65呎處,我發現了河床,至少3呎厚,一整塊在移動,很不穩定。為了在河床上尋找潛水鐘的放置處,我拚命把腳插進河床裡,直到腳下有踏實的感覺。等到能夠站直,像水面上一樣迅疾的水流驅動著沙子沖過我的手。我能判定沙子在河床表面兩呎之下運動,移動速度隨深度呈比例降低。
哇,一個多麼神奇的世界啊!如果你在那裡拍電影,那將是一個我們任何人都不曾去過的世界。還有,《希德姐妹幫》(Heathers)裡的西城高中也是我們不曾去過的世界。
只因為你覺得這個構想妙不可言,並不意味著它就是應該寫的東西。不是你腦子裡蹦出的所有點子都是驚世神作。
花點時間拍拍它的頭,把它從裡往外翻、任意扭轉,讓它更有趣些。問問題:我要怎麼做才能讓它更好?它像我看過的某部電影嗎?有沒有什麼是我們沒看過的?別人憑什麼要對這個故事感興趣?裡面有沒有什麼東西能讓人們迫不及待地告訴他們的朋友?它能引起強烈的情緒反應嗎?我們以前看過嗎?我可以怎樣改變開頭的類型?怎麼樣才能讓它更酷、更俏皮、更絕妙?我是不是只是把別人的電影又老調重彈了一遍?還是灌注了自己的一部分靈魂?我要怎麼做才能讓這個構想變成超棒的東西?
「競爭是醜陋的。」 ──李察.席伯特《唐人街》(Chinatown)、《狄克崔西》(Dick Tracy)製作設計
你最好相信這句話。而且當你在外四處奔走、籌錢拍攝傳說中的劇情片時,最好有上等貨在手。不可思議的詭異事件確實時常發生,人們會為一個爛劇本籌募資金,把它搬上銀幕,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應該把爛劇本拍成電影。把大量的時間、金錢浪費在無聊、平庸的素材上,簡直就是犯罪。根據經驗,牙醫幾乎什麼鬼東西都投資──可是為什麼你要去浪費他們的錢和時間,還有舞臺工作人員、燈光師、演員、剪接和你自己並不太充裕的寶貴時間呢?就為了你寫得並不怎麼樣的鬼東西?再寫十份初稿,確保你的劇本是百分之百原創、純粹(毫無雜質)、像是鍍了鈦那樣刀槍不入。人們看到它時不會再問,能做點什麼來幫你改善、完成它;而你也已經殫精竭慮、絞盡腦汁,再也沒辦法寫出更新穎的作品。只有這樣,才算完成。
你拍了一部電影給哥兒們、給親戚看,或者給滿屋子頭腦發熱、意識不清的投資者看,並不等於你拍了一部成功的電影。只有當某人買了你的電影,然後能在iPods、手機,甚至在電影院裡看到它,才叫成功。牢記那句古老的廣告名言:「只有賣出去,才算有創意。」
現在,你只操心寫的事。不過,也許你也得操心一下別人準備怎麼把它賣出去,畢竟,這還是一樁生意。
當你坐下來構思一部電影的時候,應該要考慮到,「哪部分能讓它賣出去?」有什麼能一拿過去讓發行商一看,就讓他精神為之一振?有他們能用來秀在預告片裡的爆炸或香豔鏡頭嗎?對我來說,戲劇是最有趣的說故事方式,但也是最難賣出去的,因為沒有「可利用的成分」。你只能讓人和人說話,或者有時讓他們提高嗓門互相吼兩句。除非他們互丟家具,你找不到更多動作可以放進預告片裡。恐怖片有「可利用的成分」,因為裡面有黏液和血污。你的電影呢?你的劇本有能讓它賣出去、讓人驚呼「哇!」的畫面嗎?
問自己一個問題:你看過的電影中,有哪些前所未見的場景讓你過目難忘?──然後也在你的劇本裡創造一些這樣強烈的場景。以下列舉一些我心目中的經典場景:
《情到深處》(Say Anything)中,約翰.庫薩克(John Cusack)高舉著答錄機為心儀的女孩播放歌曲時,浪漫得一塌糊塗;《動物屋》(Animal House)中的食物大戰;《新天堂樂園》(Cinema Paradiso)裡,阿佛烈多打開電影放映機的鏡頭,影像從放映室穿牆而過;《小鹿斑比》(BAMBI)的媽媽死了;《黑色追緝令》(Pulp Fiction)中,山繆.傑克森(Samuel L. Jackson)一邊幹掉毒販一邊背誦聖經;《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中,一直躲在杰姆臥室門背後的阿布走了出來;《阿拉伯的勞倫斯》(Lawrence of Arabia)中,勞倫斯不得不處死他九死一生從沙漠中救回來的嘉西姆;《34街的奇蹟》(Miracle on 34th Street)中,聖誕老人用荷蘭語跟一個小女孩說話。
在《一路到底:脫線舞男》(The Full Monty)的高潮,蓋茲(整部電影一直發起脫衣舞男秀的傢伙)承認他很害怕上臺,然後他的兒子鼓勵他。在電影院裡看到這一幕時,我一邊大笑不止,一邊熱淚盈眶。
你創作的故事拍成電影能做到這樣嗎?
[2]唐納德.大衛斯(Donald Davis, 1944-),美國故事大師、作者、牧師。在成為專業說故事人之前,大衛斯做當了二十年的牧師。他一共錄了二十五張故事專輯,根據這些故事還寫了好幾本書,並長年在研習班、大師班授課。大衛斯因其高超的說故事技巧和對文化推廣的貢獻,被尊稱為「故事泰斗」。──譯注